figo029 wrote:在內線轉彎沒人有意見,但他偏偏走九十度直角橫向,請問橫向有道路嗎?一個缺口原本的美意都被這些人濫用搞死了!好好照道路方向行駛很困難嗎? 說真的一點也不難但賓士車的違規頂多也就是罰緩的程度但重機的非正常超速代價就是一條命
說什麼一點意義也不會有會這樣迴轉的車還是會這樣迴轉也不會因為有這事情不這樣迴轉了會這樣騎重機超速的真的也不會看到這個就不超速了反正命而已~不是很重要只是看誰丟了而已hihimonkey1 wrote:說真的一點也不難但賓(恕刪)
這種路口本就是可左轉北上,否則警方早就宣布賓士車違規左轉。但個人認為賓士車不是沒責任,甚至可能肇責較大!拙見為:1. 賓士車穿越速度過慢,從開始到被撞上幾費三秒。2.賓士車開始穿越時,重機已達路段中間燈柱,正常可行駛速限約三、四秒即可抵達,賓士車如果有看左側車流,不應該通過,否則也要快速穿越。猜測重機騎士也應已看見賓士車,只是速度快難以急剎。重機騎士在公路飇車本在賣命、危駕,但律師如就現有影片每幀分析時間差,賓士車駕駛也很難置身事外。
轉貼我另一篇貼文來隨便GOOGLE一下嚴重超速的直行車撞轉彎車真實案例以下連結來自報你知交通安全資訊網https://www.ponyzai.com.tw/newsDetail/4以上大意是在說速限60的路口,左轉的某甲小貨車左轉時被嚴重超速的對向直行某乙自小客車撞上法院判決結果是"左轉的小貨車無罪","嚴重超速"最高時速154撞擊時時速106的自小客車"全責"給這法官一個讚!沒有鬼島什麼應注意未注意的判決也沒有什麼直行車我最大的想法希望這次賓士車也能全身而退!那些為重機護航的就不要在一直那邊踩著直行車最大的點了直行車最大只侷限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該停該慢還是要遵守的,別人的命也是命,馬路不是你家,OK?
根本與賓士無關那地方出來 也可能是 老人 狗 農車 牛頭神A.....穿過馬路的遊客就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路口..沒撞上賓士 哪天也可能禍及他人..再說要騎那麼快 本來就是風險自負.. 本來就撞死活該啊根本沒有必要為了這個意外 發那麼多討論..
喬治奇摩 wrote:實在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那個不是十字路口或T字路口,賓士本來就不能這樣橫越!反正雙方都有違規,無法主張信賴原則(相信其他用路人會守規則),而且依照刑法第14條,雙方都有過失...(恕刪) 刑法14條是什麼?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C0000001&FLNO=14&ty=J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第 14 條1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2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1賓士車在穿越時已經盡他義務注意限速內的車子了但200公尺外嚴重超速的重機不在他義務內喔,所以並無什麼過失喔2賓士車對於時速170的重機是不可預見的,誰會想到速限70的道路出現時速至少170的飆仔?連重機煞都沒煞就撞上去了,表示這速度已經超乎常人能預期並控制的,因此賓士車也無過失喔當然,最後還是要法官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