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247分
文章編號:83643926
個人積分:3913分
文章編號:83643946
個人積分:47分
文章編號:83643985
110年8月10日在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停等紅燈時,遭無照駕駛的林宗鑫推撞(此人為無照駕駛慣犯,參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6 年交簡字第2337號刑事判決),首次協調時間為110年9月10日,但遭此輩晃點,迄同年9月17日渠發現事故遭貼文後,方來電謝條,並約定9月25日提出賠償方案,但大家都想得到的,這傢伙就是一直跳針、理由一堆,要分期、辦紓困、汽車不是自己的(說法反覆,一下沒車一下有車)、不願意賠償要走法院)、已無父母、甚至連庭審法官交辦其事項,此輩均能置若罔聞,拒絕執行!
目前法院判了拘役55天(110 年審交簡字第136號刑事判決),而我方已提出上訴(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只能想辦法讓他得到教訓囉!基本上我覺得他就是想拖(連債權得移轉都不知道?我討不到,別人也討不到嗎?),但現在一審都能判下來了,還沒有警覺,搞到我上訴(11月已開庭,法官再給他時間清償,12月開第二次庭),還不警覺,我只能說路是自己選的,上路吧!
其實這種人也真的挺可憐的,出了事拿不出錢賠,只能說喇叭話朋友圈也沒人有本事幫他…沒錢真的不是什麼大問題,但沒人幫就真的太悲情啦!

大家在路上,如遇到這輛破車,記得別停它前面嘿!那怕您是靜止停等紅燈,它都會推撞您喔!而且車主還賠不起喔!
區區30萬,硬拖15個月還弄不出一塊錢,寧願有案底也不賠,我還真猜不透這種人啊!
1. 既然對方願意參與調解,也願意出個一、兩成。
代表雖然不是爛命一條的那種無賴,但也不是一個負責任的人。
以刑逼民用在這種人身上,剛好而已。
jupid wrote:
我的車子等於後面都被撞凹也無法行駛
jupid wrote:
我維修板金+維修六萬多
2. 受損如此嚴重,但是維修費用僅6萬多;小弟推測您應該是以恢復原狀的方式。能鈑金就鈑金,敲敲打打恢復原狀。
或許比較不會落入零件折舊的坑。
3.既然您都無肇責了,就不用再等刑事判定之後再求償民事。
直接民事求償提下去就是了。
刑、民兩路並進,讓對方知道拖延是沒用的;今天不肯賠這八萬和解,那就等著民事判賠+刑事判刑。
過失傷害至少兩個月,易科罰金也是六萬元。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以下只是小弟的猜測:1(恕刪)
我還是搞不懂對方的心態...對方一直都是彬彬有禮我也不覺得他是無賴才是
但第一次的私下和解,說出願意賠一兩成的賠償金...我是真的傻眼,因為他問免費律師給他的回應是
汽車修復有折舊所以不用賠償全額
公所調解的過程,因為費時許久,我再次提出工作損失的薪資賠償,對方還是執意說律師跟他說不用賠償
因為我不是計程車司機沒有所謂的營業損失,所以他依然堅持不賠,當然我是有假單也有診斷書休養的內容
我的確是您說的用板金敲敲打打恢復,汽車修復金額差不多六萬多,4萬板金2萬零件維修這是大概
可確定的是我無肇事責任,我心底也沒有打算全額索取,因為折舊的部分我心裡也是有底,所以希望金額還是落在60K左右,對方想少賠我能理解,但是我也不想損失太多
會用刑事附帶民事是因為我了解到的資訊是這樣不用繳交裁判費
若是民事求償再提告還需要再付一筆裁判費用也有可能向上述網民說的,時間還是一樣要搞很久然後搞到最後還是拿不到錢,當然我們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再假扣押,倘若對方沒有財產,這對我來說似乎也是一筆損失
但是我看對方的穿著,從上到下也是有牌子的衣著包括鞋子,我也很難相信他口中所說的借錢過生活這事情
但無論如何總是不希望賠了時間又多賠錢....
法院書記官也是跟我說從我的證據顯示對方就是1-3個月的刑度,看法官怎麼判而已
感謝您的回覆分享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