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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蟲 wrote:
小弟工作是夜間送貨,...(恕刪)
所以樓主 連
三角危險警示架
都 不擺放的意思是嗎?
到底是在想什麼啊?
看什麼啊?
題外話 插播一下
“看什麼?”
出事肇事的人 有不少情境
同樣均是不知
自己究竟犯了什麼錯?
或者 他自認 雙腳開(沒離合器)汽車 可行
但 我之前已說明過:
本人 曾在左轉時
原本“要踩煞“
卻誤踩了油門!
當時刻(是唯一一次)
因故 而意氣用事地
跺了一次腳
以致雙腳與
於相同瞬間時刻
微微離開地墊了
*右腳/於左轉彎/期間
急於離開油門踏板/轉而踩煞車踏板。
*右腳跟底部..因故..亦離開了地墊。
*此間 左腳微懸高(離開了地墊)
*換言之 (未以左腳作為
x軸y軸z軸空間座向)支撐原點。
*+因為離心力關係,左轉之際,身體重心 (非自主)偏移;
以致造成自己(右腳下踩時)誤判(方位)。
所幸 吾平日均正確操控。
單一唯以右腳操控(非雙腳開車)..
*發現錯誤, 得以及時修正。
(安全) 未釀撼事。


肇事主因
多源自 駕駛員安全觀念不足!
再發一下牢騷
今天早上 近9點
行經公益路 在與英才路交岔路口前
有輛轎車已瀕臨,屆達路口,才顯示右側方向燈
我與該車 車速均不快
我二輪在後 車速也慢
”仍要鬆油門 兼微壓煞車。避離”。
該車瀕臨路口前方1至2公尺(未達2公尺)
才打右方向燈!

(不知) 得在路口 30公尺前就要開始有..準備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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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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