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人行道上, 也是有被機車噴過的經驗啊.. 也有踩到地雷的經驗啊!源頭大都是維護不確實或是施工品質不良所致.. 另外舉證他人機動車是否有減速, 也是很困難一件事.. 這個政府有錯都是將問題丟給百姓,,比如百分之百的路權.. 什麼叫做未保持行車距離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應要插進來, 行人穿越快車道,紅綠燈 ,不走斑馬線.突然從分隔島上跑出來, 路樹擋住,,怎注意.. 路上有小坑洞, 路不平積水..只能怪下雨天騎太快, 要注意前後輪差速.. 道路設計不良,,施工後驗收不確實, 發生事後, 都是怪自己/ 他人太不小心.. 可以想像一條500公尺的道路,有3個紅綠燈. 難怪塞車時, 走路還比開車快.. 總之把問題都丟給百姓, 看百姓互相檢舉, 佐證..協調..打官司. 有時還真是羨慕日本/ 新加坡 / 德國 的道路施工品質. 台灣何時可以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