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0330 wrote:對方無違規造成車禍因素,你是未注意前方車況追撞,肇責你100%。
附上行車記錄器影片(...(恕刪)
vic0330 wrote:
肇事責任相關諮詢
機車駕駛在路口綠燈時,無故減速,且幾乎停在斑馬線上,而斑馬線並非機車應停等位置。
研判機車有部分肇責,但駕駛未注意前方路況,肇責較高。
看鄉民意見一面倒,因此申請肇責判定吧。
樓主應該是想聽這個吧。
1. 若婦人沒有獅子大開口,和解吧。
2. 若婦人獅子大開口,那就上法院吧。
刑事部分: 過失傷害,大多判刑2個月內,可以易科罰金,折合6萬台幣。
民事部分: 若沒有骨折,只有皮肉傷,一般醫藥費+修機車+慰問金,大概10萬塊以內.
從刑事跟民事的成本來看,這個事故的和解金額應該以10萬以內為划算(含醫藥費+修車費+慰問金)。
超過,就走法律途徑吧,這不建議也不得已。
刑事判定後,才會判民事,這一拖下來至少一年。
和解書最後必須註明,和解後就這事件衍生的相關糾紛,日後不得提起刑民事訴訟,若已提出也須無條件撤回,如此才能達到和解的目的,否則就是白和解了。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個人積分:5400分
文章編號:8411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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