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與理性 wrote:
理由很簡單。
第一,前面已有網友提出法條,請自行參閱。
第二,內線是用來"超車"用的,而不是給你"超速"用的。
報告完畢。
閣下的暱稱, 與閣下的發文, 好像很不搭嘎!
既然閣下既客觀又理性, 想必應該不是死板板的人, 於是是否應該知道, 除了遵守明文規定之法外, 更要有無形禮讓之德啊!
禮德乃為人之本, 法條只是處理糾紛的依據而已!
讓道, 是好國民的行為, 與違不違法無關!
(至少, 我們要做到禮讓的好習慣, 違法超速是對方與警察的事情)
說到這邊, 路上有部分人(女性多數), 總以為一切合法(遵守交通法則)行駛, 就等於安全
殊不知, 有很多危險經常就擦身而過(相信多數人都有親眼見証的經驗), 不是人家"巧妙"迴避, 就是人家車子性能好(瞬間加速甩開障礙), 或是眼睛銳利煞車煞的巧.....等等, 而那些自以為的乖乖牌, 在駕駛室內(或機車上), 根本不知道自己生死一瞬間!
再說一次! 大大小小的法規法則法條, 都只是處理糾紛的依據!
...(開玩笑啦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