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佔用超車道用ACC

CcCManCcC wrote:
像我ACC設定都是速(恕刪)


誤會啦
我自己也會定速 在115-125 (如果有開的話)

我的意思是
臨時 後面有人來咬,其實不需要解除ACC,
直接油門一腳下去 就能加速讓出空間了
前提當然是沒照相機 前面(四格)沒有車的情況下

不是開了ACC就固定在那 動也不能動的意思
開了ACC 一樣可以解除並排的情形

ACC ON了,隨時 都能撥動RES+ - 動態調整ACC速度
車霉很愛灌輸消費者 ACC是"安全輔助配備"的慣念,車商們明知道這是錯誤的,為了行銷價值就配合車霉一起大踩紅線。
CcCManCcC
安全輔助配備是"自動煞停",並非ACC阿,ACC是定速的進階版便利配備XD
uranuslp
安全輔助沒錯啊,可以幫你壓線拉回,可以在前車減速跟著減速。不都是增加安全避免事故?人都會有失誤的時候,多這些輔助有好無壞。不喜歡關掉就好了,又不是沒開關給你關。
uranuslp wrote:
首先呢,應該提高內側...(恕刪)



使用ACC當然不是問題。

1.有人用錶速110,
2.有人用GPS110,
兩個都是最高限速。
3.甚至還有人用GPS+5~9,
這也不會被抓超速。

但是3.跟1.就有10以上的速差。

但是假設3.追上1.,
就會使3.減速,
此時如果後面的車跟上來就會產生衝擊波效益。

使用ACC真的沒問題,
這個科技很好用!
但可以在中線使用,
或者後車有追上你 中線有安全距離就回中線。
aronyang wrote:
紅字部份都是錯的。前...(恕刪)



密度本來就是用每千人汽車擁有量去算…

至於車流量我的確有看到一個文章是分析德國、台灣、日本某地區的高速公路車流量。
很明顯是德國車流量>台灣。

而且我說的都是都市地區,
等我有空用電腦時再找給你看。
看海成花
uranuslp 關於車流量日本我是沒有正確答案,但是德國在一些地區的車流量是大於台灣,因為我知道我有看過,只是我沒把他存起乃,要找
看海成花
uranuslp 新一樓有補充台灣、德國的車流量
Benpli wrote:
??.最大最大的問題...(恕刪)



幫你增加知識哦!

因為我們是左駕,
再加上中線道相對超車道是慢的,
所以右側超車是很危險的!

相反日本是右駕所以他們的超車道在右邊。
全世界亦然如此!

所以請不要迫使別人右邊超車,
不要害人!

然後不是說學國外,是要學好的。
目前已知不要佔用超車道對交通車流順暢、對自己、對他人、對執法者都有好處,
而且完全合法無爭議。

那想請問佔用超車道有什麼好處?
其實內線龜車也不是有Acc後才出現的,不看後照鏡不在意在內線開多少的人一直存在。 


真的要下手應該從:
1. 適度提高內側最高速限
2. 提高最低速限,不想開快的下去省道吧。 
看海成花 wrote:
那想請問佔用超車道有什麼好處?


依台灣法規要:
前方安全車距內無車、速度低於速限上限
滿足以上兩條件,才算"占用超車道"呦

台灣法規就是開放最高速得以使用內側車道。
而且法規是駕駛超車也不得超速為前提,故前車只要以最高速行駛,後車沒有辦法進行超車,所以沒有避讓之理由。
mioka
所以說解套辦法就是提高內線車道限速啊~這樣就完全符合超車道要以最高速限前進的規定,而同時能夠讓速度快的人加速離開車陣又不至於違規~內線道速限拉到140,超車過去之後想回歸速限的人就回歸中線,就這樣!
CcCManCcC wrote:
依台灣法規要:前方安...(恕刪)




法規是:「不堵塞行車」的情況下才得以最高速行駛,以便維持超車道之功能。

並不是:最高速就可以行駛超車道。



後車追上前車就等於堵塞後車行車,
你也無法證明別人超速or自己是最高限速。

就連警察要抓酒駕也不能用聞的,
必須要經過認證過的儀器,
抓酒駕亦然,

怎麼到了人民就可以自顧自說別人超速就是超速?
看海成花 wrote:
法規是:「不堵塞行車」的情況下才得以最高速行駛,以便維持超車道之功能。
並不是:最高速就可以行駛超車道。


去看國道高速公路警局FB吧

過去就討論過占用內側車道的問題
他們就發了一篇,綜合各項法規的結論

只要能夠以最高速行駛就能使用,後面的車只要閃大燈/叭喇叭逼讓位嚴抓


其實糾結於「不堵塞行車」,思考一下就知道
很多規範是以不違反其他條規範為前提,光是不得超速違規,只要前車是最高速行駛,不管後面有多少車,那都不算"堵車",大家都只能維持最高速並保持安全車距,以不超速又不龜速的方式均速行駛。

至於有的人會說表速不準,只能說那個執法權和儀器都在警察手上,外人怎說都不算,有爭議當下報警是真的
看海成花
高公局最後也都是說請儘量不要佔用超車道,為何總是忽視?
mioka
所以說解套辦法就是提高內線車道限速啊~這樣就完全符合超車道要以最高速限前進的規定,而同時能夠讓速度快的人加速離開車陣又不至於違規~內線道速限拉到140,超車過去之後想回歸速限的人就回歸中線,就這樣!
CcCManCcC wrote:
去看國道高速公路警局...(恕刪)







uranuslp
是阿~其實是應該提高全部車道的最低速限。當然大車爬林口坡之類例外啦..現在國道60km最低速限真的太誇張了。這種速度走省道還差不多。一開始如果能把內側車道適度提高最高速限比較有用啦,至少減少占用時間
mioka
所以說解套辦法就是提高內線車道限速啊~這樣就完全符合超車道要以最高速限前進的規定,而同時能夠讓速度快的人加速離開車陣又不至於違規~內線道速限拉到140,超車過去之後想回歸速限的人就回歸中線,就這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