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樓請問一下高速公路檢舉問題,因為對方危駕這次檢舉兩案如下,同一車輛違規行駛路肩至交流道出口減速車道,又變道回主線道,變回主線道時壓槽化線,警方回文壓槽化線與違規行駛路肩同一案,不成立,所以只罸了違規行駛路肩,請問壓槽化線可否成立另外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