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涼 wrote:不囉嗦,直接打臉!
烏龜行為狀況1
前面沒車,後面一堆車,照樣龜
正常用路人請烏龜離開
烏龜表示:我最高速啦~
果然文盲,不堵塞行車已經不成立了
正解:後面已經堵塞請烏龜滾蛋,換車道請別翻車就好
國道警察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致命涼 wrote:邏輯不好的網友,就會像你這樣!
烏龜行為狀況2
烏龜:已經開最高速,還一堆超速仔
正常用路人表示問號
果然自私,烏龜的最高速不代表是法定最高速,拿自己的時速表來當標準,自私又缺乏智商
正解:有看到正常用路人被拍超速,再來嘴正常人超速
正解 : 有被警方取締違規占用內線,再來嘴別人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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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6046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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