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龜速的人會檢討自己嗎

想太多~ 這種龜內線路隊長就只是"不敢開車"和"心想我只要待在內線不換車道就很安全"

這2種心態,平面道路逆向的都敢嗆人回頭追車了,會覺得這類人自己檢討? 會檢討的話台灣早超越日本擠身世界強國了.
支持台灣販售的汽車禁止搭載ACC 定速 LEVEL 1以上 等功能
不要讓一堆不會開車 駕駛道德不好了上高速公路
既然覺得長途開車會累
那就坐大眾運輸就好了啊
fettr0001
你不知道可以外掛嗎?
致命涼 wrote:
烏龜行為狀況1
前面沒車,後面一堆車,照樣龜
正常用路人請烏龜離開
烏龜表示:我最高速啦~
果然文盲,不堵塞行車已經不成立了
正解:後面已經堵塞請烏龜滾蛋,換車道請別翻車就好
不囉嗦,直接打臉!

國道警察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致命涼 wrote:
烏龜行為狀況2
烏龜:已經開最高速,還一堆超速仔
正常用路人表示問號
果然自私,烏龜的最高速不代表是法定最高速,拿自己的時速表來當標準,自私又缺乏智商
正解:有看到正常用路人被拍超速,再來嘴正常人超速
邏輯不好的網友,就會像你這樣!

正解 : 有被警方取締違規占用內線,再來嘴別人龜車

我以為你是要讓道
你可以騎快一點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個人覺得這段話是不對的
所以才會有佔用超車道的情況
不管你速度多少,只要不是超車
就不能行駛在超車道
這觀念各位贊成嗎?
看海成花
modav24 不只德國,不然別人以為只有德國無限速路段才盡量不佔用超車道,很多國家,利:日本、英國、荷蘭、美國很多州都是這樣的做法
herblee
因為它們忘記還有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這條規定,“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是指定內側車道,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改為單一最高速限行駛!速限這項遵守義務無關能否使用內側車道之路權
路隊長表示:旁邊有路不會自己換道
gunlun1000
simonni 那就來看看誰是大爺?
simonni
gunlun1000 誰怕誰呀?
han172189 wrote:
不囉嗦,直接打臉!

國道警察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法條要看全部 斷章取義帶風向就是不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後車要超車 前車無正當理由不得不讓
看懂了嗎? 開最高速是你自己認為 沒有認證
龜車擋到後車 每個人都看得到
simonni
gunlun1000 要把別人當笨蛋前,先問自己是不是白痴,我為啥要告訴你車號?
fettr0001
gunlun1000 明知檢舉無效還要人家公布車牌[哈欠]
致命涼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恕刪)


我常常在高速公路看到車禍
究竟
~ 跟上車流 ~

不是外國月亮比較圓,但美國提暢的這個口號,

如能在台灣變成共識,相信整體車速會上升。
ace ventura wrote:
法條要看全部 斷章取義帶風向就是不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後車要超車 前車無正當理由不得不讓
看懂了嗎? 開最高速是你自己認為 沒有認證
龜車擋到後車 每個人都看得到
1.你這是一般道路的法規,你確定適用於高速公路?
2.如果這樣,開在高速公路的中線或外線,後車想超車時,是不是也必須要讓後車?
3.國道警察明確說出只要開在最高速限就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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