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區區一張交通小罰單就這樣,
這種小鳥事真的不用掛在心上,
是家長保護得太好還是怎樣,
關於交通還有很多更大條的呢~例如上地檢署、上法院、上調解
西恩潘朵拉 wrote:
不過區區一張交通小罰...(恕刪)

所以才說
真的不要一時貪快,不然有可能就不是一張罰單能解決的事。

(之前我是做過滿多次,尤其我老家台南火車站前站到公車站很多人都橫越馬路(包括我也會),走地下道要繞很遠)
小弟我因為被告過失傷害,跑了偵查庭、跑了調解,
你怕被家人知道收罰單,而我收到的直接是傳票,接到的電話是警局和地檢署打來的,
所以不用多想了,交通罰單真的是很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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