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64重機男追撞計程車慘死司機「未開燈」最新下場曝

曉得 wrote:
快訊/台64重機男追...(恕刪)

重機男已經付出超速的代價了(人已經死了 法律不追究責任) 汽車晚上開車不開燈(還是黑車)被別人追撞完全無責的話
監理站也不用驗車燈了 以後大家晚上開車 騎車 騎腳踏車 通通不需要裝燈
(法官有引用案例的習慣 不可不嚴緊判決)
現在大家對於酒駕肇事都有共識是零容忍,我認爲嚴重超速也要零容忍,超速60或80公里以上應該比照酒駕處罰。
wonderzero2
何謂嚴重超速? 假設道路規定60,我駕駛81算不算 嚴重超速?
Antus
一般來說比速限高60公里以上算嚴重,速限60,你開超過120算嚴重,81只有超過21,還好
可憐的租車行.......人死債消了
切莫讓行車紀錄器成為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工具
cinnamon coffee wrote:
還占用內線超車道車


誰跟你說快速道路內線也是超車道的?不要高速公路跟快速道路分不清楚好不好

快速道路有很多匝道是在內線車道的,上匝道或下匝道都有

高速公路內線道常可見內線車道為超車道的牌子,快速道路你有看過嗎?
曉得 wrote:
台64重機男追撞計程車慘死司機

只能說雙方運氣不好都不好





遇到





結果



快速道路沒開車燈很危險,剛剛在國道一台黑色馬自達飆速超車也沒開燈,更是危險⚠️怎麽會有這麼爛的人?實在替他們感到可憐🥹,早晚出事的。
兒子的爸爸也太扯,誤導社會大眾,把主要原因推給司機,你他媽兒子超速就不檢討,怎不怪爸媽,或教到壞朋友,讓孩子飆車,這種父母也是多餘的
如果時速破百公里,都能認為自己小孩沒錯,真的開放國道,汽車保險要買好買滿,這種新聞會常常看到。


哈哈....
沒開車燈上法院不一定會輸
行車紀錄器證明該路段照明正常 可目視該黑車...
有判例
janhan58
奇怪的邏輯,汽機車車燈主要是提供照明給自己看,沒開車燈代表當時路況照明清楚,不開車燈一樣可看清路!
達嫣然
車燈是讓別台車注意到這裡有這台車,照明只需要前車燈的,不需要後車燈。而且前車燈是對著地,不是對前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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