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速限50公里,一律肇事100%責任,全額賠償x2

烏龜出頭天!
On9ccc
龜。頭。 天。
chongchen wrote:
有沒有考慮去選立委才能改變現狀
不然說再說一點意義也沒有


選舉是個唬弄人的制度,你真以為選立委就能改變什麼?
1. 選舉要錢,錢怎麼來?
2. 宣傳、包裝要錢,需要媒體配合,要很多錢,錢怎麼來? 有時候錢還沒辦法處理,得有權,權為何要拱你?
3. "一個民代"能主導議題嗎? 能立案嗎? 能通過嗎?
4. 你主張的議題動了人家的蛋糕,損了人家的票,能處理嗎? 一樣,又是拼錢與權。

選票是一個內容你無法決定,但你必須蓋章,否則就棄權的授權書。
選舉是群眾的洩壓閥,你的不爽,在每一次的選舉中被釋放。
也是政閥的卸責防火牆,不管做了什麼,究責都被選舉這堵牆阻擋,換人就行,明白地說,有權卻無責。

選舉的演化結局,就是財閥+政閥壟斷,以"他們"的利益為導向,從來沒有例外,符合邏輯模型,也符合實驗結果。
問題不在他能賠多少吧!
他死了,你被撞受重傷,
你認為可以拿到多少?
有的還是小屁孩,
負債一大堆,
車子租來的,
你確定能要到錢?
立委:賤民慢慢吠,立委我最大說了算。
如果你認為在這邊popo文章就能改變
狗吠火車可能比較實際一點
好好加油吧
aronyang wrote:
選舉是個唬弄人的制度...(恕刪)
恢復明朝剝皮刑法
boy831022 wrote:
三寶樓主笑死 ~ 每...(恕刪)


正常人也不會亂飆,都是視道路情況稍微超速行駛(全世界都一樣,最守法的日本也一樣)
不要命的亂飆跟道路狀況允許稍微超速根本不能混唯一談
比起速度,最可怕的永遠都是突然神來一筆的三寶駕駛
會覺得速度最可怕的就只有三寶交通部官員+交通部教出來的三寶
酒駕跟嚴重超速50公里以上都應該判公共危險直接抓去關,
話說酒駕撞死人的大部分也都嚴重超速,
我才不信酒駕的人開40能撞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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