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申請鑑價,將鑑價資料給法官看,然後看法官同意多少的價格,照法官的請求賠償。
三皈依 wrote:
該不會是草屯國小那個新聞吧

2賓士1馬自達慘被壓毀,車子比樹還老


看起來是W210 , 一般行情從個位數到十幾萬都有
題外話, 14萬的W210車況應該是很漂亮才有可能
不然14萬都可以買W211了...

以影片中看來主要是車頂鈑金受損, 請求恢復原狀應該是可以
之前BMW E38車友停紅燈被推撞,保險公司一開始也是說殘值低, 只想賠現金3萬
後來還是送車廠維修恢復原狀, 印象中修了8萬左右,保險公司全出
朝桐光 wrote:
各位前輩大家好我的車...(恕刪)

中古車買多少錢是你的事,
保險公司只會依照公定殘值來做賠償。
大家都很好奇什麼車
2000年還值14萬?
其實
隨便一台得利卡or海力士就有這個價.....

反而是高級進口車沒價...
Couch Patato wrote:
依照殘值賠償。...(恕刪)

不覺得怪怪的?假如你家房子是60年老透天,隔壁施工把你家房子搞到全倒,是不是也照殘值賠償就好?土地沒壞,不需賠土地,就賠房屋而已。
23年的車還能開喔?笑爛
artcheung
你會被笑爛
hc59859
路上一大堆.中南部(少雨)更多...
我2006年時賣2001年的TIERRA五門車也是賣140000,里程88000。
hc59859
福特本來就沒價~
jamesfong1023 wrote:
依民法第213條規定...(恕刪)

活在中古年代的人
早就修訂了
公告「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

舊規定:其修復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下表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下列賠償率後所得之金額賠付之。

現行規定:其修復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下表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之推定全損狀況者,被保險人得選擇下列任一方式賠償: 一、全損現金賠償: 二、全損修復賠償:


找金管會投訴會比上法院有效率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Iamghost1113 wrote:
現行規定:其修復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下表折舊後數額四分之三以上之推定全損狀況者,被保險人得選擇下列任一方式賠償: 一、全損現金賠償: 二、全損修復賠償:


上面提到的規定比較符合下面的邏輯:

「而之所以被害人係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抑或係請求金錢賠償時,所得請求加害人應給付之金額可能有所不同,其原因正如學說上所主張者,回復原狀旨在維護被害人權益之完整性(完整利益);金錢賠償乃在於回復被害人之價值利益,既然民法第213條、第214條及第215條所保護之利益並不相同,則被害人依據民法第213條第3項所得請求支回原狀所需之必要費用,與依據第214條及第215條所得請求之金額即未必一致。」
yeskia01 wrote:
23年的車買14萬?...(恕刪)


現在中古車很貴的......

自從 2010 年後.....

中古車價一飛衝天.....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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