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h2006 wrote:台中加快行人地獄認證.以01酸民的尿性, 絕對跟市長無關, 都是they的錯. 按照你口中01酸民的尿性,幫你排序相關性如下:肇事者父母:會生不會教 > 肇事者老師:沒教好 >肇事者總統:只會修法 > 肇事者市長:修法後沒好好宣導其他網友補充話說回來,在路上使用手機到底合不合理...反正我是會跟家人叮嚀能不用就不用,多注意路況,至於要用生命捍衛路權跟合理性的,我們祝福他(她)。
zues wrote:真的不懂檢討行人的比檢討闖紅燈還多的是什麼邏輯,前面有個人拿著手機過斑馬線,我快點闖紅燈去撞她??!! 我也覺得很多人的留言很奇葩走路滑手機當然不好但這跟闖紅燈不煞車撞人跟本2回事除了前面有人提盲人的例子若是過馬路的人多一點把你的視線擋住呢車子不減速直衝搞不好你有注意到也閃不掉然後千萬別讓你阿罵走斑馬線不然遇到闖紅燈的可能會檢討阿罵動作慢閃不過不該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