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交通大執法 嚴抓機車族

本來就應該取締了,有些人總有習性健忘...
最好連紅燈越線也一起取締,有些人總喜歡紅燈越線停在待轉區或斑馬線...
真的有差那幾公尺嗎...
如果警察用拍照舉發
那超車 跟 變換車道 怎麼分阿??

所以 ......有的吵了
米咖 wrote:
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項...(恕刪)


我覺得很好啊

同是機車族 我覺得應該全年度執行才對

可是有些有爭議

像以下

闖單行道...有些單行道都沒有標示路牌 汽車都不知道了 何況機車?

禁止超車處超車...一般市區可能沒有吧 但...這種有告示牌嗎?

連超兩車以上...所謂連超兩車以上 是指汽車還機車 機車的話我每天要被開10幾張

右側超車...關於這點罰給他死 本人最痛恨機車右側超車 我都不讓的 管他要去撞車或自己減速

行駛禁行機車道...通常快車道都是寫禁行機車的 但偏偏台灣道路併排停車嚴重 要怎樣認定這個罰則?

其他沒提到的本人我都沒做過 但我家附近很多這種人 圖自己方便 帶給人家不便

樓上有大大提到單向多線道超車認定 我覺得應該是指...禁止右側路肩超車 很多機車族很愛這套=.=

機車多是台灣各地常見的情形 機車可以停進騎樓什麼的

汽車很多都併排 尤其是市場附近 學校 鬧區 明明就紅線 車子一樣停在路邊

以為打個雙黃燈就代表地上的紅線可以用燈號輕鬆帶過

我是覺得這樣看警方怎麼認定吧 太多其他因素了

我是覺得...最好重罰那種機車在快車道有左轉燈那種的路口跟汽車在轉彎道一起轉彎
原本就該做的工作還好意思說啥大執法?
還有取締重點項目喔?
許多摩托車騎士極度討厭的顏射管怎麼不一起列上去?
我記得

這是交通大執法


沒有特地針對機車

裡面幾項條例

跟機車根本扯不上關係


樓主還挺會挑撥離間

放了火就消失了




天王開講 wrote:
我記得這是交通大執法...(恕刪)


針對機車是新聞裏提的
"鑑於機車肇事死亡率偏高,警方自明天起再度展開交通大執法工作,將增加「騎乘機車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等重點取締項目。"

"七月一號交通新制上路,這一次鎖定機車騎士,將嚴格取締任意超車、左轉以及沒戴安全帽,罰金最高兩千四百元。
七月一號零時開始交通大執法又來了,這一次鎖定機車騎士,而且沒有宣導期,只要有違規就會收到罰單。"

相關新聞應該都找的到
當然覺得新聞不可信我也沒意見
米咖 wrote:
.騎機車或後載人未戴安全帽:500元
.逆向行駛、闖單行道或跨越雙黃線:600~1800元
.禁止超車處超車、連超兩車以上或從右側超車:1200~2400元
.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或行駛禁行機車道:600~1800元


以上都沒意見!
但是!對於哪種未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
或者是未打方向燈就切到對向車道的車輛
是否應該更嚴格的取締??
每次都遇到這種小白!
不然就是在十字路口突然來個先轉再打方向燈
真不知道這種人是怎麼考到駕照的??
降低肇事死亡率........
就不用降低肇事率....的感覺
好像"撞是你家的事,但是請別死"

在台灣交通大執法的確是像一年一度的運動會一樣,甚至像奧運
嗯嗯,大家自己捫心自問,
是否完全守法、遵守路權?
雖然有時候真得很難,但請大家一起努力吧,
不要每次只會批評交通亂、大車逼小車...

當騎車的時候注意周遭的行人、腳踏車,
當開車時注意周遭的機車,
當走路或騎腳踏車的時候想一想自己的行為會不會嚇到周遭騎車開車的人.

有時候多為周遭的人想一想,交通會好很多.
要不然三天兩頭大執法也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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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gizzida wrote:
我覺得很好啊
同是機車族 我覺得應該全年度執行才對
可是有些有爭議
像以下
闖單行道...有些單行道都沒有標示路牌 汽車都不知道了 何況機車?

我有一次就被開這種單
禁止進入的牌子被擋著
我這個方向也沒有禁止右轉的標誌
我就這樣轉進去
警察就在那...............

禁止超車處超車...一般市區可能沒有吧 但...這種有告示牌嗎?


但是有設立的地方不多通常山區才會有
一般道路就看標線
雙線都是不能變換車道
也就不能超車


................
行駛禁行機車道...通常快車道都是寫禁行機車的 但偏偏台灣道路併排停車嚴重 要怎樣認定這個罰則?
其他沒提到的本人我都沒做過 但我家附近很多這種人 圖自己方便 帶給人家不便

按警察的說法
你要等他開走才能走
不然就罰單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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