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在斑馬線上卻不是要過馬路、這題怎麼解?

ueibobo wrote:
目前自保的方就是,離他三個枕木的距離,並保留行車紀錄器,證明你有停讓,是對方不過,真被開單,拿行車紀錄器去申訴,但不一定有用就是了,至少有機會


右轉或左轉隔行人三米轉彎,如果是多車道,後車就可以檢舉多車道未依規定轉彎,單車道佔用來車道(切西瓜)、跨越方向限制線或雙邊禁止變換車道線,四輪開進慢車道直行應該也是違規可以來一單,開到路肩就放一馬好了,不能檢舉。
Gabriellin wrote:
右轉或左轉隔行人三米...(恕刪)


等這種類似案例如果大量發生,引發民怨,就會修法了,還沒修法前,只能祈禱不要被後車檢舉
按喇叭或離他3公尺遠.
我看斑馬線上畫個框框,只要行人站上去就是示意要過馬路!(就跟機車停等區一樣)

站上去框框不過、跳恰恰、意圖,行人就必須收到罰單!

這麼簡單,還要搞多久!很難嗎?
如果政府沒能力解決,那明年就換政府

這情況我遇到好幾次,我都對路人說政府德政,拜托你站紅線內,別害我
樓主已經停下,他不過是他的事,請慢慢開過去,已經做到位了。警察沒那麼閒,每個路口都站崗開單,不然隨便舉例,機車在人行道上跑來跑去從來沒少過,誰被罰過?警察沒那麼多時間啦!機車行駛人行道還開放民眾檢舉呢,吾人就說,等你拿好相機,人家都不知道跑幾百公尺了,檢舉?笑話
法規是說要 " 停讓 "
所以一定要有 " 停 " 這個動作 ,
之後就可以過去了
所以從法規上來看 , 這似乎沒問題.

實務面上就有很多狀況了 ,
要是這條路上 , 車流量較大 ,
有一個行人 站在馬路邊緣 斑馬線上 , 在跟人聊天 ,
照現有法規 , 不論當下是 紅燈 / 綠燈 ,
所有的車輛, 每一輛 , 都必須 " 停 " 了再開
是每一輛喔 , 不是第一輛過了之後,其他都不用再讓了 ,
而是整線道所有要經過的車輛都要 " 停 " 了再開 ,
直到那個人離開馬路邊

要是被人拍下檢舉未禮讓行人 ,
可是沒有行車記錄器佐證自己有理讓 , 怎麼辦? 自己吞了嗎?

就算有行車記錄器佐證 ,
還是得浪費時間走一趟申訴流程...

我是覺得, 真的要這樣管制行車駕駛行為 ,
不如直接燈號管制吧, 不要讓駕駛跟行人有不知所措的政策存在

至於那些沒紅綠燈的斑馬線.... 要經過的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從騎機車到開車在路上橫衝直撞這麼多年
會無法判斷行人是不是要過馬路?
就算你敢說 就不知道別人敢不敢聽

車輛接近路口本來就要減速
過去這麼多年台灣駕駛都不甩這件事
轉彎車沒人在禮讓
導致行人過路口即使綠燈都被迫先站在斑馬線上停等
等轉彎車駛離才敢過馬路
今天如果不是過去長期惡劣的駕駛習慣
行人綠燈就直接過馬路
就不會有"不知道"行人要不要過的問題

遇到行人在斑馬線上逗留
轉彎車接近路口依規定減速觀察
確定行人不是要過馬路直接行駛就好
只要有減速的動作, 不會有違規的問題
鑽牛角尖、借題發揮只是慣性違規者的掙扎
Juliance
之前已有報導 , 只是減速 , 沒有停下 ,已經有人被開罰 , 法規的禮讓 , 是 "停讓 "
無解, 很久以前就有些人喜歡站在斑馬線上等綠燈或等車, 只是現在會開罰才會特別關注
有政府,會做事,請安心

在那叫什麼......
sunliu1973
做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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