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1板上很常聽到有人這樣說,詭辯政府造成民眾對立,這種胡扯遁辭真是下三濫的顛倒是非。檢舉就是另類的執法,不要檢舉就如同不要警察執法,守法的人跟違法的人本來就對立,誰跟你牛驥同皁?連金融業都要建立吹哨制度、制定揭弊者保護法,詭辯檢舉造成對立,到底是臉皮多厚才敢講這種話?懂得自律,就無須外部檢舉;欠缺自律,就讓罰鍰來提升公民水準。






這不是打臉第四點~
(因其不是執法人員且不具專業,無法公正判斷是否真的違法違規)
tina3987 wrote:
檢舉名人CC哥認不認識?
故意低速佔道讓你跨線檢舉
這不叫惡意檢舉?
還有修改照片日期無限重複檢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