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看過他的臉書,有些交...(恕刪) 國家授予執法人員執法權力一定是尊敬專業! 如警察學校的訓練,雖然有些事像闖紅燈也許一般人覺得我看到就算數啦!!!殊不知所謂勿枉勿縱裡面的眉角,細節,專業是很多的!不是你們這些魔人說有就有!! 如果大家吃飽閒閒沒事做,這些魔人的照片很多都有爭議啊,吵不完啊!只是大家要努力工作賺錢不像你們魔人吃飽太閒整天到處拍,真要吵,這些魔人真該天天去法院跟法官解釋!!而且員警也抱怨這些魔人還會投訴造成警察困擾,總之,非專業的吃飽太閒魔人來執法,公平嗎?這跟所謂守法很難嗎,這是兩回事! 這裡強調的是執法的專業
民眾開單,警察也一樣要審核後才能開單。我想大家應該也常常看到,有車無人車停路邊紅線,巡警直接視若無睹的“經過”。除非有人檢舉,大部份的警察也還是鳴笛叫人把車開車,真的找不到人才會開單。民眾檢舉,警察感覺就有無法視若無睹的壓力,因為不罰,就必須要給一個合理"未違法"的交待。所以基本上民眾檢舉開罰的,都是一翻二瞪眼,沒有模糊空間。所以違規達人,有時真的是不知道在那叫什麼。
違規魔人的意思就是:1.是交通規劃沒做好,不是我要違規的!2.因為交通規劃沒做好,大家互相給個方便,是應該的!3.不過是給個方便,又沒出事,是有啥了不起的?4.出事的違規者又不是我、受害者也不是我,關我屁事!5.檢舉違規的,難道自己都沒有違規?總之,檢舉者都是心理變態!違規不過是行為上的小問題,心理變態對社會危害更大!
超智障的邏輯類似樓主這種違規仔只看到自己想看的所以樓主的觀點 不認同違規檢舉如果前面路上出現出現隨機砍人的瘋子,而樓主正要經過,路人不能警告他前面有瘋子?阿樓主被砍了 請自行報警,前提是你要撐過不被搞死,因為你不願意旁人報警處裡?!!那如果有一天樓主開車被撞 然後雙方不省人事 ,車輛冒煙起火我們路過的吃瓜群眾應該袖手旁觀,不要主動報警,要等樓主自己清醒脫困?!!可憐阿
ninidogs wrote:國家授予執法人員執法權力一定是尊敬專業! 如警察學校的訓練,雖然有些事像闖紅燈也許一般人覺得我看到就算數啦!!!殊不知所謂勿枉勿縱裡面的眉角,細節,專業是很多的!不是你們這些魔人說有就有!! 如果大家吃飽閒閒沒事做,這些魔人的照片很多都有爭議啊,吵不完啊! 照你這種白癡說法,專業??那闖紅燈照相、測速照相、科技執法,是不是該廢除?白癡就有白癡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