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面對交通,或許退休之後的警察...才能說說內心話...

aderek wrote:
民眾無公權力不應開放交通檢舉


他的意思是說:在路上看到強姦殺人搶劫要當作沒看到的意思嗎?
沒公權力嘛!!

他退休了,也沒公權力了,要是老婆女兒被OO,他就在旁邊看什麼都不做?
JIN DER LAND OFFICE
菜叫菜逼巴
他可以旁邊也尻一槍!! 不用發呆乾等
aderek wrote:
看過他的臉書,有些交...(恕刪)

國家授予執法人員執法權力一定是尊敬專業! 如警察學校的訓練,
雖然有些事像闖紅燈也許一般人覺得我看到就算數啦!!!
殊不知所謂勿枉勿縱裡面的眉角,細節,專業是很多的!
不是你們這些魔人說有就有!! 如果大家吃飽閒閒沒事做,這些魔人的照片很多都有爭議啊,吵不完啊!
只是大家要努力工作賺錢不像你們魔人吃飽太閒整天到處拍,真要吵,這些魔人真該天天去法院跟法官解釋!!
而且員警也抱怨這些魔人還會投訴造成警察困擾,總之,非專業的吃飽太閒魔人來執法,公平嗎?
這跟所謂守法很難嗎,這是兩回事! 這裡強調的是執法的專業
superwjj
就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小學老師都有教,這樣很難嗎?
kurokawa079
ninidogs 就是警察不夠力才會這樣啊?對了罰單繳了沒?[沒有不敬的意思]
民眾要有檢舉的權力
檢舉後是由有公權力的員警來判斷是否成立
警力不足又不給檢舉駕駛習慣又差結果就是一團亂
講那麼多沒用啦,反正檢舉一個是一個,將當作做功德啦.......
民眾開單,警察也一樣要審核後才能開單。
我想大家應該也常常看到,有車無人車停路邊紅線,巡警直接視若無睹的“經過”。
除非有人檢舉,大部份的警察也還是鳴笛叫人把車開車,真的找不到人才會開單。

民眾檢舉,警察感覺就有無法視若無睹的壓力,因為不罰,就必須要給一個合理"未違法"的交待。
所以基本上民眾檢舉開罰的,都是一翻二瞪眼,沒有模糊空間。
所以違規達人,有時真的是不知道在那叫什麼。
違規魔人的意思就是:
1.是交通規劃沒做好,不是我要違規的!
2.因為交通規劃沒做好,大家互相給個方便,是應該的!
3.不過是給個方便,又沒出事,是有啥了不起的?
4.出事的違規者又不是我、受害者也不是我,關我屁事!
5.檢舉違規的,難道自己都沒有違規?

總之,檢舉者都是心理變態!
違規不過是行為上的小問題,心理變態對社會危害更大!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ninidogs wrote:
這跟所謂守法很難嗎,這是兩回事! 這裡強調的是執法的專業

法律有說~現行犯,人人都可以逮捕,用照相機逮捕,也是手段之一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超智障的邏輯
類似樓主這種違規仔只看到自己想看的
所以樓主的觀點 不認同違規檢舉

如果前面路上出現出現隨機砍人的瘋子,而樓主正要經過,路人不能警告他前面有瘋子?
阿樓主被砍了 請自行報警,前提是你要撐過不被搞死,因為你不願意旁人報警處裡?!!

那如果有一天樓主開車被撞 然後雙方不省人事 ,車輛冒煙起火
我們路過的吃瓜群眾應該袖手旁觀,不要主動報警,要等樓主自己清醒脫困?!!

可憐阿
ninidogs wrote:
國家授予執法人員執法權力一定是尊敬專業! 如警察學校的訓練,
雖然有些事像闖紅燈也許一般人覺得我看到就算數啦!!!
殊不知所謂勿枉勿縱裡面的眉角,細節,專業是很多的!
不是你們這些魔人說有就有!! 如果大家吃飽閒閒沒事做,這些魔人的照片很多都有爭議啊,吵不完啊!


照你這種白癡說法,專業??
那闖紅燈照相、測速照相、科技執法,是不是該廢除?
白癡就有白癡的邏輯。
JIN DER LAND OFFICE
ninidogs
請問這些跟魔人有何關係? 魔人做的比較好?
民眾無公權力, 不該開放110/119/113報案??? 

交通違規檢舉, 只是一種事後報案的方式, 是否舉發還是需要員警確認檢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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