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廢除民眾檢舉罰單,改由高齢警察專職開單。

john0002 wrote:
民眾檢舉民怨增升。建...(恕刪)


首先你在路上有見過高齡警員在路巡嗎.根本很少.

他們都到那了.你自已先想一想..
john0002
我朋友50幾歲就申請退休,因為當警察時常輪3班,身體負荷不了。50幾歲,一下大夜班,一下晚班,身體誰受的了。如有固定正常班,應該會繼續做下去。
改善檢舉制度比較實在,本人建議如下:
1.檢舉人應通過訓練考試取得檢舉人證照,並定期複訓,以確保其專業性,避免檢舉浮濫。
2.檢舉人有交通違規者,停止其檢舉資格三年。
3.檢舉人應定期做精神鑑定,有反社會人格,或其他心理狀態異常者,應暫停檢舉並接受治療。
4.每年舉辦表揚大會,檢舉人成績優異者,頒發獎金獎狀,並公開遊行接受民眾英雄式的歡迎,以資鼓勵檢舉人對改善交通安全與充實國庫收入的卓越貢獻。
5.檢舉人因公殉職者,得入祀忠烈祠供後人憑弔追懷。
YSL30
哈!讚哦!這槍很猛、、、隱形殺手,給你五分
strayvet
慢慢等,等到你入祀宗廟都不會實現的...[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最閒又最缺錢的是誰?答對了,是大學生,給大學生連線,每開一個單抽1%
弱勢家庭保障名額
john0002 wrote:
民眾檢舉民怨增升。建...(恕刪)


建議廢除
然後增加城管專門檢舉
薪水就從檢舉的獎金裡面發
不增加納稅人負擔
檢舉愈多薪水愈高
不雨
對阿應該開放獎金制~~~我也想參加檢舉達人耶肯定好賺
民眾檢舉制度是要養警於民

警察再多, 也不可能比行車紀錄器多

應該是讓年長的警察在局裡處理這些檢舉就好了~
所以是高齡三寶上路嗎???
YSL30 wrote:
好問題~一樣可以徵召...(恕刪)

己經有這種人了
交通助理員
高齡警察跟年輕警察的公權力是一樣的
跟你檢舉成功的公權力也是一樣的
何不取消檢舉獎金制!
strayvet
你何不先把家裡撥接網路升級...[笑到噴淚]
john0002 wrote:
建議改由高齢警察專職開單,罰單支援警察薪水。
高齢警察專職開單,勤務單純,有公權力,大家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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