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rey_qoo wrote: 因為我是老車, 基本上又沒什麼傷. 也沒人願意發生車禍, 就沒有向對方求償.
對方是個小女生, 後來有去驗傷手臂挫傷及黑青.
處理的過程雙方非常理智, 我也有向對方說我不會要求任何賠償.
中間也沒有說誰對誰錯, 反正就是我有保險, 請他所有單据都保留好, 到時給保險公司理賠處理.
https://w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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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如果我遇到這樣的事
我會和對方協商
直接談一個數額內和解
在5千元以內
我不會報出險
因為一報出險
次年保費就會提高2-30 %
而且是所有名下的車輛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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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綠燈右轉
和一對向的腳踏車發生意外
他人沒事,也沒倒
輪胎被我的車輪壓到
在警察局就直接和解
付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