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認為,安全帽有涉及騎士安全,路口臨停、併排臨停,就沒有涉及嗎? 蔣幹畫

亡狗柴 你這種腦袋還在用 難怪台灣被國外灌行人地獄的稱號就是你的關係 祝你出門都能平安到家喔
不是開豐田汽車都是三寶 是三寶都愛開豐田汽車
正常人一看就知
沒帶安全帽的人少
檢舉案件比較少
主要也是防治北懶的人一直檢舉
跟涉不涉沒什關係
下面是這次擬取消民眾檢舉的項目,真不愧是亡國蠢柴,倒車未顯示燈光你要民眾打110檢舉? 騎機車打手機你要民眾打110檢舉? 騎開車抽菸你要民眾打110檢舉? 卸任後有考慮去當搞笑藝人嗎? 我可能會捧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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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史上最垃圾部長無誤
基礎建設規劃不符合民情,現實需求,強制執行,只能說到處是陷阱,不論偏向哪一方,都會導致民怨。
比如説不到12米道路的雙向道,巷口多,更何況兩邊都是大樓的停車場出入口,相對黃格線也多,紅線也多,有的不到300公尺就一個紅綠燈,斑馬線,塞車,公車,加上路邊停車格,計程車臨時上下車者不停紅線,停哪邊?遭檢舉真的是無可奈何?要不然就不要商住混合規劃,禁止公車行駛進入不足12米的雙向道路?也刪除路邊停車格? 但地方政府會嗎? 路邊商家會同意嗎?
行人霸王條款 有沒有涉及騎士安全?
RMIT.E.E. wrote:
惡中之惡的「併排停車」竟然輸給身障車位(搖頭冷笑)

絞痛布這樣對嗎?
身障車位居然輸給「併排停車」?
這樣對得起身障律師陳俊翰嗎
有沒有戴安全帽是自己的事,也不會害到人
違規停車害了不知道多少人卻要限縮檢舉?

交通部是打從心裡認為沒戴安全帽會死人 違規停車不會是吧...
為何會限縮檢舉??

就是因為很多檢舉魔人愛亂檢舉啊~

限縮的只是路口的臨時停車,超過3分鐘的仍是可以來檢舉啊~

台灣到處紅線,要用路人不紅線臨停根本是強人所難~
多說無益

自己出來選民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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