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騎到沒油,警察還親自幫忙加油,台灣開車沒油:我不是人民的狗

當自己是榔頭
看到別人都會是釘子

這種ID光看就覺得可悲~~~~




hittaku0413 wrote:
這不適用道交法33條...(恕刪)


牽車算啊 法官都覺得算了
你要凹什麼凹
阿山史瓦辛格
為了繼續硬拗下去,連酒駕都搬出來,真是辛苦你了。
RickyHsu77 wrote:
我又認真了,版主射後不理,我竟回那麼多字,又一個小白只PO文不回文的,看他媽的...只來放火。


別著急
回文太多 來不及看而已
我這就來了啊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別著急回文太多 來不...(恕刪)


好啦~
給你加分。
開保時捷不給拖怕刮傷,全載式的拖車根本不會刮傷好不好

還叫人家幫忙買油,你不加油怪我瞜

根本就無理取鬧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同樣違規沒油 (指違...(恕刪)


這2種完全不同情境,差別在與警交談的態度
一個是需要幫忙,一個是囂張態度!

台灣人去國外如像這誤騎的騎士,好好說,國外警也應會幫忙或通融的,
各國國情不同,不見得一定撲克臉依法辦理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牽車算啊 法官都覺得算了
你要凹什麼凹

會自稱林北,果然沒什麼水準!
既然你自稱林北,是我爸,喔,我爸過世!
是什麼樣無腦的人會想當死人?

你貼的照片,寫的是「可能」涉酒駕!為什麼只是可能?
不是會上網就有知識!可悲的你,應該不知道。
你連個酒駕牽車的判例都拿不出來當好的佐證論述嗎?
找個「可能」?可悲啦!就你這論述也要辯論?

酒駕牽車,法院分成兩類判決:「引擎啟動算行駛」與「交通工具移動算行駛」。
目前酒駕判決是後者居多,
因為酒駕零容忍!因為酒駕危害大眾安全!因為「酒後牽車滑行」肇事,也算酒駕肇事!
所以重點是酒駕,而非牽車!

如果牽車算行駛,所以人行道上的機車格全都是違法!因為沒有機車上得去!
你自認檢舉達人,去檢舉人行道牽機車試試?
或者直接檢舉人行道上停車格的機車?
你也知道這無腦嘛!
幫加油確實不是警察職務,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要不要幫只看員警個人。
一個是我願意,一個是我不願意,就這麼單純。
因為外國人發聲或掛在台灣,朝野會震怒吧?

台灣人命不值錢,當每個都是林士傑嗎?

不過台灣開車沒油那位的所作所為確實不值得尊重.
限年輕有點姿色的妹
日韓妹子的話男警察也是搶著幫
如果是機車壞掉還幫你送修再給你錢坐車回家
說不定還會叫你留地址 警察還幫你騎到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