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突衝出路口遭綠燈騎士撞上傻眼!肇事責任怎麼算

eric62 wrote:
未禮讓斑馬線上行人, 機車全責

沒這回事~違規與否跟肇責並非等號 

就像無照駕駛不等於必定全責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an888
正確!![100分][100分]
怎麼看都像是行人用身體大力去撞騎士
有點像"碰瓷"的感覺
騎士有夠........
當然是申請國賠啊,你沒看老翁所在位置前面有電線桿擋住視線嗎?
還有去告對方過失傷害摩托車騎士也受傷了。車損人損。
本身標題和影片完全不同,影片裡面是行人撞到駕駛人身上,機車都過半了,並不是車子撞到行人的身上
oyc4388 wrote:
行人闖紅燈釀車禍 徒刑3月還判賠
一位李姓民眾闖紅燈穿越道路,造成劉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李某受傷,台北地方法院不但依過失傷害罪判李某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也判賠26萬餘元確定。

這個案件,是因為有"行人號誌顯示為紅燈",
我看樓主的影片,這個斑馬線也有行人號誌燈,所以,肇事責任行人有比較大,
但如果斑馬線只有紅綠燈,但沒有行人號誌燈,
這樣行人有帝王條款喔,
之前就好像有案例,紅綠燈是給汽機車用的,
不是給行人用的,只有行人號誌燈才是在規範行人有沒有闖行人號誌燈,
但沒有叫什麼行人闖紅綠燈,
所以,如果是在沒有行人號誌燈但有斑馬線的情況下,
還是注意一下,有沒有行人衝出來!才不會吃虧~
騎山貓甩尾
就算有號誌也沒用,行人走斑馬線就是要停讓
Xantia_L wrote:
行人突衝出路口遭綠燈...(恕刪)


別無限上綱禮讓行人就是什麼時刻都該讓!!這樣只會教導國內民眾以後過馬路就是當螃蟹,而都不用注意來車!!政府在擺爛難道民眾也要跟著無知嗎??
且罰款跟出事時肇事比例是兩碼子事....行人只有在無號誌路口+按規定乖乖走斑馬線上才會0肇責,無行人號誌路口闖紅燈至少3~5成,有行人號誌路口闖紅燈或沒走斑馬線亂穿越馬路的甚至100%全責(這都有案例可查)
騎山貓甩尾
我倒是比較少見到只有紅綠燈到,另外我沒有查到闖紅燈走斑馬線全責的
sunland
沒有行人專用號誌的路口看汽車號誌,不過當行人不用考駕照,所以知道的人很少
Xantia_L wrote:
行人突衝出路口遭綠燈...(恕刪)


台灣的汽機車

煞車系統都很貴

很多人

捨不得用

台灣的法規也是抄來的,行人無敵,禮讓行人,各個文明國家皆同,台灣並沒有比較特殊,行人闖紅燈畢竟是少數,出了車禍由行人自負責任的案例還是有,但還是以有沒有禮讓或來不及禮讓為準,這法規沒有矛盾或製造對立的問題。
balala888
行人闖紅燈畢竟是少數? 你來南部看看,隨便出門一趟很容易就遇到
han888
說真的我看到闖紅燈的行人真的比汽機車還多
先進國家的做法是:
車輛駕駛本能的禮讓行人,但.....
行人違規站上斑馬線,車輛會停下來,然後幹譙你違規行為。 若警察在場,行人會被開罰單。


台灣慢慢學吧!
(國外也是有違規,但違規除了重罰,旁人會糾正,因為你破壞了行車秩序)
不是禮讓行人,是停讓行人,

標準動作是要停車,再讓行人通過,

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根本不用管號誌,先做到煞停才是基本法規要求。

至於是否行人突然衝出造成反應不及,

都必須有相關影片證據再經由鑑定判斷,

不是用一個標題或是案例就來代表一切行人通過斑馬線車禍的通則。

不知道斑馬線有行人要停,就是違規。
機車罰1200,不是6000,不懂的真愛虎爛。(一年內第2次才罰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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