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勝過車速,超速才是很多死亡車禍的主因吧!

有錯誤觀念真的很可怕
超速只是讓反應時間變少
最主要就是有人違規,看看那些三寶隨心所欲
車速再慢也是會撞到
還有台灣道路設計看不到左右的車子
和在路中央種花草樹木遮擋視線
aidbghtf
而且你有沒有看過田地十字路口左右無障礙也可以撞,就是沒有正確駕駛觀念的三寶
formal0328
確定只有檢討受害人嗎??明明就是告訴你超速是致死主因 三寶路上那麼多 但是有些人就是沒致死 那差別就在你自己可控的車速 繞的過去就當天回家 繞不過去就七天後回家 與其問三寶出不出沒 不如自己減速慢行
(有人)違規才是造成車禍的主因
車速只是嚴重程度的差別而已

當然, 也有無關路權, 單純因為速度過快而造成的意外,
如打滑失控, 過彎失控等, 就不再此樓論述了
眼觀耳聽
嚴重程度的差別就是傷跟亡,當然也可以選擇賭一把
馬路如虎口
不雨
禁止台灣人使用私人交通工具 只能用大眾運輸不就好了
wikiwikiwildwildwest
不雨 若台灣交通事故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確實也只能出此下策了。"馬路如虎口"不能被當作撞死人的藉口。
台灣肇事的主因是 放縱他人特定族群攻擊政策
jhs19710520 wrote:
在台灣
很多死傷的交通事故
通常脫不了超速所致
最諷刺的
這些超速車輛通常擁有直行路權
但在台灣,直行車的路權最大
不管有沒有危險駕駛(限速+40)
誰侵犯了直行車的路權
侵犯路權者的肇責比通常是高的
但會不會肇事,甚至會不會傷亡
絕多數的情形都是超速行為所決定
或許,在台灣要抓超速不容易
畢竟不是人人都有裝測速的記錄器
為了官方好辦事
所以,偏袒了直行車的路權最大
但明明很多直行飆客的超速行為
才是決定車禍嚴重程度的關鍵
但是,非直行車卻是造成車禍的關鍵主因,沒有車禍發生,又何來車禍嚴重程度呢?
卻被天條...直行車路權最大給保護
建議
車輛應該強制加裝可測速記錄器
才能做為處理交通事故之依據
並將因超速肇事的肇責提高
若達危險駕駛行為而肇事更該再提高
讓決定速度之駕駛
別太恣意濫用直行路權
而靠保險,橫行天下


我講的是一般道路,不是在講高速公路
指的超速
是指一般道路,限速50-70
但就是有直行路權車(汽車,機車)
硬是要飆100以上...
我講的是這種超速....

你的發言正在打你的臉

非直行車是
造成車禍的關鍵主因,沒有車禍發生,又何來車禍嚴重程度呢?
smd6055
你哪支眼睛看到我騎300了
huang635555
他沒說你騎300,但是你可以騎300[笑到噴淚]
沒錯 就是一堆超速仔才會造成車禍的!!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取消10公里的寬限值以及增加區間測速和測速照相
不然三不五時就發生死亡車禍實在太可怕了
smd6055
對啊那些超速撞工程車的真的可惡
通常違規帶來肇事
再加上超速就容易帶來死亡
在相關產業做過
小肇事通常是變換車道、路邊起步等比較容易發生
真的大條的通常都是人的問題

雖然也遇過相反的案例
大車起步後轉彎,調記錄、看影片時速真的不快
但是一起步就把行人撞倒(起步到撞擊停下後不到兩公尺)
人就這樣掛了
台灣交通搞到這樣,所有用路人只能自己保重了
jhs19710520 wrote:
在台灣很多死...(恕刪)

你真的有夠可悲
你自己反應太差沒辦法開快
還要求別人跟你一樣慢
可憐哪
不要有三寶
我光速過直行綠燈都不會出事
懂了嗎
jhs19710520
我何來可悲,坦白說,我也不反對開快,騎快,但,真心認為,想飆快,務必確信萬一真的遇上突發狀況時是可控,你想飆快,撞死撞傷那是你自己要承擔,但把人給撞上導致傷亡,那就是不對,因為你沒做到尚在可控的行為下超速。
kuuroo
jhs19710520 又開始設前提了,我也可以假設慢車不受控也隨便能撞死人[偷笑]
呆丸速限太低了

學美國的

單位就應該是用 MILE

前三大肇事原因多為「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裝睡的人叫不醒

跟官員一樣 不是 笨 就是 壞

你各位交通礦。
Leonyang1603
在某些低等生物的眼中,超速10跟超速100相同[這我不行]
amandadavid
就一堆找死的搞不清楚在市區騎破百會發生什麼事
那為什麼很少聽過德國的無限速道路
出過車禍的
其中必有因吧
加上失控要怎麼救回來
也是一個問題
huang635555
支持台灣跟進[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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