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罰款再加重!駕駛釀禍最高罰3.6萬、吊銷駕照5年…「在斑馬線被撞是國恥」上路時間曝光

行人闖紅燈才是國恥
jenhoxen
Shuuta 你沒見過身體在馬路上靈魂在手機裡的行人嗎[這我不行]
jenhoxen
2021startup 有時是被嚇過,或太遠判斷車速沒把握,要確定你會讓才敢過。八德路監理所附近就有兩條人行穿越道位在兩個紅綠燈中間,除非兩邊都紅燈,不然永遠有一邊車子在衝,很不好抓過的時間。
相比酒駕而言,

酒駕才是更應該立刻馬上加重處罰的做起!

但凡酒駕肇事致死或達「重傷認定」,一律馬上永久吊銷駕照沒入車輛並立刻凍結肇事者以及直系親屬在內一定財產額度!

避免肇事者脫產造成求償無門拿不到賠償的問題。

酒駕致傷者,照樣一律沒入肇事車輛,並處以數萬元罰金以及永久吊銷駕照,

並如因酒駕被吊銷駕照者再被抓到無照駕駛違規,

直接進監獄關一年。

酒駕至人死傷數與嚴重性比搞這個更重要吧!
Shuuta
字有點多,其實就比照各該結果的故意判斷就好了;ex. 酒駕撞死人 → 直接該當刑法271、酒駕撞傷人/把人撞到重傷 → 直接該當刑法277第一項/第二項~
闖紅燈行人不管是否出車禍,罰款提高到一萬八。
看看這樣是否也能減少車禍發生。
Shuuta
九世魯宅 矯情政府的認知:只有行人有絕對路權......
jenhoxen
Shuuta 行人選票比駕駛人多
t0015263 wrote:
致輕傷者處1萬8千元罰金,並吊扣駕照1至2年,倘若釀重傷、死亡事故者,最重將處以3萬6千元罰金,且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考領。


致傷者,不是18萬,吊扣駕照十年?
致死者,不是360萬,永久吊銷?

以上都不是,這樣叫屁啊!作秀。比酒駕還輕⋯⋯
加重罰則,
我支持這樣的做法!
A辣愛怕跑
吊照有差嗎? 無照繼續開阿, 抓到就罰錢而已怕你喔
我自己會運動慢跑,過馬路還是一堆駕駛不讓,硬是要轉彎
所以罰重一點也好,但最好有配套
我也遇過,我騎車路過斑馬線,有人站在斑馬線邊不動,我也不知道該不該過的情形
t0015263
日本人民的守法程度,某方面也是罰錢罰出來的!
很多肇事原因都是行人突然衝出來車子根本煞車不及。昨天在路上才發現天色昏暗一個穿全黑的行人站在沒有號誌的斑馬線前要過,遠遠的根本看不到。罰款加重,只是為了合法搶錢而已。如果有效的話就不會一天到晚出事故了。
jenhoxen
駕駛人為自保只能疑神疑鬼,最終開車沒有比走路快,交通回到人力時代
t0015263
行人過馬路要自保,只能跟小偷一樣,看前看後一直看!
為了洗刷行人地獄
結果就是行人事故增加
為了減少行人事故要加重駕駛罰則
那行人事故會不會減少我不知
但碰瓷的事件未來肯定層出不窮

現在不會幹話好像沒辦法當官一樣
"離開車輛,大家都是行人"-->幹話
一直不思量道路安全設計
只會製造用路人對立環境

用路人安不安全不重要
國家歲入增加才是重點
走了個國材又來了個國恥
台灣用路人真慘的
Lonely00
講幹話增加曝光度,才有機會被重用[沒有不敬的意思]
t0015263
想想林佳龍才真TMD是幹話王!
我覺得法律有漏掉一點

如果依規定停讓被後車追撞,後車是否有加重處罰?
在台灣最可悲的是,有時候不是我們不想讓,是後車貼著開一停就被撞(我就被撞過!)
Angel9999
如果行人一開始你就有看到,是不是不會往路中間開呢?突然出現的行人你才會開了又停是吧?那你後面那台需要的反應秒數肯定比你還多!如果行人不是突然出現的,那你往路中間開也是有問題吧
t0015263
這說明了一件事,很多台灣駕駛開車沒有在看前面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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