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向交通部反映,交通違規檢舉再檢討,避免擾民

ChangAaron8986 wrote:
好像都對!但是這些情形如果舉報不實,是有相關責任!

舉報不實警察就不舉發而已有什麼責任?除非偽造影片或照片才會有刑責,警察是專人在負責,不用太擔心有維護治安的問題,警察通通出來抓違規才要擔心

至於就如網上有無恥之徒一邊大誇檢舉功績,一邊大言不慚的自誇亦是違規之徒,那是否自我檢舉?還是檢舉只是這些無之徒尋求存在感、兼且報復妨害他的人?我是沒看過,文章貼出來看看?

報復妨礙他的人,如果是你被違規車任意變換車道害到差點跌進水溝,你會很高興謝謝他???還是希望導正他的駕駛行為?
ChangAaron8986 wrote:
好像都對!但是這些情形如果舉報不實,是有相關責任!

請教法源是哪一個法律的規定???
舉例來說
擔任證人在法庭上作偽證
觸犯刑法偽證罪

向警方報案被搶
警方查證是賭輸非遭搶
觸犯刑法誣告罪
報案跟檢舉是不一樣的
報案警方會開立報案三聯單
檢舉則沒有

C大講得斬釘截鐵
不希望C大是唬爛亂講的
buzzbee
說好不打臉的啦[XD][XD][笑][XD][XD]
陳阿瓜~
人消失了 不會回了
只會說檢舉是報復式巴拉巴拉的,

根本不用理會這種低腦言論,

都知道違規可能被檢舉然後一樣不打方向燈在那邊亂騎,

沒有資格有駕照,被持續檢舉就是夕好。
看到樓主這種說詞
表示大家的檢舉力道實在太輕了

從今天起加倍檢舉~
遇到停班馬線、綠色人行道,或併排的
就不斷繞回來,等他上路後一路跟~
跟到至少三筆違規再閃人
不要違規,違規了就受罰很難膩
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
太擾民了!!


我是說那些違規者真的太擾民,
要檢討一下交通違規檢舉的方式,
讓民眾更容易檢舉違規者。
只要全世界都沒有國家實施交通違規民眾檢舉制度

我就贊成廢除~違規賤人一堆,講啥魔人都太抬舉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我就碰過警察帶頭擾民的, 之前我住的大樓停車場入口整修, 所以出入都從停車場出口, 出口就是一個紅綠燈路口, 偏偏停車場出口旁是公車站, 很不湊巧的那天要進停車場時剛好紅燈, 當然是靠邊並打燈準備右轉, 隔一兩個禮拜收到罰單說違停在公車站, 照片就是從紅綠燈上的監視器拍的, 那時入口早已經修好公告都撤掉了, 申訴無法附上, 只能文字敘述...綠燈我就開進停車場了, 申訴後竟然維持違停公車站......這是故意的吧, 很缺業績...我跟朋友聊到他們都說沒多少錢送給他省得麻煩...真的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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