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 輔助駕駛 撞 緩撞車 男控未放交通錐「敗訴」

惡法亦是法

就像高速公路不能騎機車,你硬要闖,就是付費解鎖外帶五星通緝。
這種人多半是不想全賠,算一算打官司不但能拖時間,按照侏羅紀公園慣例,省出律師費就划算了。
「交通錐」是他唯一能想到的解套方法,可憐可憐他吧
IQuit wrote:
笑死,竟然 把 輔助...(恕刪)

這輔助駕駛是哪家的?
前面有障礙物還撞?
timberwang
如果隨便一個障礙物就煞停?? 你是認真的嗎?
不要臉

撞緩撞車後 應該自知理虧

竟然還控訴未放交通錐

不知羞恥
工具不是錯,錯的是使用者

都會撞緩撞車了,擺了交通錐一樣也會撞上去的
我在高速公路,只有嚴重塞車時才敢低頭玩手機(好孩子不要學)
正常高速情況下,把自己身家性命交給軟體?真的出事怪誰?
雙標01:
亂開車撞到人,說要判駕駛死刑、槍斃,駕照用雞腿換的。
亂開車撞到緩撞車,說是交通部施工便宜行事、緩撞車的股東。

話都你們在說,我都聽飽了. 
sunland
政確
輔助駕駛的系統偵測不到緩撞車,開車的人眼睛也失明也看不到?
緩撞車前面再多放交通錐讓車子先去撞,撞到有聲,開車的人醒過來才能知道要踩煞車,沒放交通錐當然要提告。
為何撞車的不是別人,而是你呢?.......
就CP值來說,台灣人命、勞動力不值錢,叫個人下去擺交通錐,一天才多少錢,一台蠍子車多少錢?

撞上一台蠍子車,就本案來說被索賠370萬。如果撞死那個擺交通錐的倒楣蛋,人命鹹鹹,或許一兩百萬就擺平,CP值超高....

所以支持使用擺放交通錐就好!(反串聲明,別砲我)
sunland
自信點,在某些人眼裡你講得很政確
hch2006
超速不用扣照, 罰他們去擺三角錐來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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