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兼裁判, 罰鍰變成KPI:台灣地方政府為何愛上科技執法?

台灣的超速相機區間測速,

已嚴重破壞國旅,

以現在汽車的性能,

油門輕輕一踩就超過速限,

更別說很多山間區間測速還在40的,

國旅會滅亡,汽車銷售量下降,

完全拜此所致!
venon
又說屁話 國旅人次創新高,關稅戰前汽車銷售根本沒掉,死飆仔說謊不打草稿,被罰死剛好
說的好,天曉得地方政府會怎麼污了那些罰款
應該立法強制規定,科技執法所產生的交通罰款只能用於採購科技執法設備及其維護
hch2006
01酸民說科技執法密度已經很高, 這措施下去不就更高, 是想害死他們嗎?
我是覺得罰可以,但某些路段的限速更應該調整
每個人覺得可以多快一點,那標準在哪?台灣已經多給你10公裡的緩衝,還給你快樂表都是要避免你超速被罰,從外線直接左轉的人也覺得沒問題,相信那種轉彎被撞死的多數都不是想死,但他們也覺得可以不是嗎?多數人沒遇到都覺得自己煞得住反應得過來,很多架設照相機的地方就是因為出事,而出事的人誰不覺得自己可以
罰緩怎麼分沒意見

但測速的時速要合理,一下70,一下50,一下30的....
國旅那篇的番外篇嗎?
buzzbee
都是廢文
hch2006
飇仔的水準也就這樣而已
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行政命令不是法律,是中央政府的行政辦法

好奇查了幾下,如果有錯請指正我

這個辦法2016年頒佈的。沒有經過立法院。

2016年的地方執政者是

陳菊、賴清德、鄭文璨、林右昌、

林智堅、林佳龍、朱立倫、柯文哲等人

正本清源只需要改變這個辦法即可。

不需要立法。
hch2006
後人乘涼, 正爽著
我只問:
大家都不違法,讓這些照相機形同虛設,交通部還會裝這麼多嗎? 立委會讓他們浮濫這個預算嗎?
讓我們一起守法,讓這些黑心廠商都賺不到錢,虧死它們!
啊! 做不到? 那就乖乖繳罰單,別哭腰!
hch2006
你搞錯對象, 是地方政府裝得多啦
Lexus001
不管誰裝的,都是政府
henrylai21 wrote:
球員兼裁判, 罰鍰變成KPI:台灣地方政府為何愛上科技執法?...(恕刪)


樓主真的知道『球員兼裁判』這五個字的意思嗎?......
audience1421
以樓主的智商你就不要為難他了
買車時看排氣量/馬力/扭力,然後不合理的限速及取締密度全球最高這點還能沾沾自喜,也算是奴性不低的華人思維.
Lexus001
看看新加坡,連個菸頭都不敢亂丟,不要說違規了! 對了,新加坡路邊停車收費方式也是特別,你可以參考一下!
hch2006
難怪中共國滿滿的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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