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猜猜小弟要分多少肇責多少肇責

後車撞前車
同車道右方超車
如果樓主有辦法舉證
騎在綠色人行道
那就是駛出車道外
基本上幾乎沒責任
chungpih
後行車紀錄可以看到 還是要去調監視器監視器
台灣只有機車遵守交通規則,
所以都是汽車的錯,機車不會違規
幾乎全責,剩下的就是,轉彎未注意到後方來車。

就猜9:1好了
機車肇責9
汽車肇責1

解釋一下為什麼我猜9:1
(其實汽車右轉是日常開車會做的事,但猜猜看為什麼就你或極少數人會撞到?因為你就是沒注意到啊,就算是單行道,也不能說想靠右就靠右,想靠左就靠左,觀察一下再靠邊或轉彎,這不是最基本的嗎?)

本人拿到汽車駕照也30年以上了,發生過2次報警車禍,都是靜止情況下,被後車撞上:
1:會車停下避讓,年輕人騎機車從後面撞上肇逃。
2:停等紅燈,後方汽車撞上。

總之騎車、開車都要小心,要注意路況車況,祝你好運。(個人私心希望你是零肇責)
chungpih
恩了解 您說的沒錯 因為突發事故太多 所以下次我會關好門 就不會有後續了
小雞飯
這確實關門也等於行駛人行道,要關門也一定會留人行道那條,輪子只能貼著紅線,問題就在二輪不當人行道是人行道,一邊靠北要實體,一邊又無視標線型人行道直接騎上去,只能說在台灣開車要多讓機車
轉彎車與直行車關係,用於路口事故。
這地方不是路口。所以沒有轉彎與直行的問題

行車紀錄器沒有明確錄到證明機車行駛在人行道。
關鍵在筆錄,和交通警察畫的事故圖。
如果機車被畫在車道內行駛,那樓主會是轉向疏忽。
佔七成責任。

機車頂多只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chungpih
其實照片二就看到他往綠區超過 由車頭可知我已在率曲線旁 只是筆錄沒提 不知仲裁會不會認定
機車應該騎在「人行道」上了吧?最近路上多了很多這種用「畫」的人行道,感覺有趣,汽車停在那,機車騎過那,很常見
不論路怎麼畫,機車仍然很喜歡衝右,右彎的時候一定要小心,機車幾乎都會鑽。
過失傷害:
只要肇事中有受傷者至醫院開醫生證明就可以成立(肇事日期起民事是2年自行至法院提告而刑事是180天內提告就找警察承辦人員即可---若有刑事訴訟可以附帶民事求償),在肇事原因若你無責就算對方提告你也不會刑事責任,若初判表中你有肇事責任1%以上那過失傷害責任就成立(這個跟肇事比例賠償無關,只分全責或無責)
以刑逼民變成肇事責任者不公平之貪得無厭不平等待遇
應該是機車肇責較大

但是在台灣,人受傷還是比較吃香你知道的
無言的第二行 wrote:
應該是機車肇責較大但...(恕刪)


希望是有採納綠區右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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