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全責,剩下的就是,轉彎未注意到後方來車。就猜9:1好了機車肇責9汽車肇責1解釋一下為什麼我猜9:1(其實汽車右轉是日常開車會做的事,但猜猜看為什麼就你或極少數人會撞到?因為你就是沒注意到啊,就算是單行道,也不能說想靠右就靠右,想靠左就靠左,觀察一下再靠邊或轉彎,這不是最基本的嗎?)本人拿到汽車駕照也30年以上了,發生過2次報警車禍,都是靜止情況下,被後車撞上:1:會車停下避讓,年輕人騎機車從後面撞上肇逃。2:停等紅燈,後方汽車撞上。總之騎車、開車都要小心,要注意路況車況,祝你好運。(個人私心希望你是零肇責)
轉彎車與直行車關係,用於路口事故。這地方不是路口。所以沒有轉彎與直行的問題行車紀錄器沒有明確錄到證明機車行駛在人行道。關鍵在筆錄,和交通警察畫的事故圖。如果機車被畫在車道內行駛,那樓主會是轉向疏忽。佔七成責任。機車頂多只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過失傷害:只要肇事中有受傷者至醫院開醫生證明就可以成立(肇事日期起民事是2年自行至法院提告而刑事是180天內提告就找警察承辦人員即可---若有刑事訴訟可以附帶民事求償),在肇事原因若你無責就算對方提告你也不會刑事責任,若初判表中你有肇事責任1%以上那過失傷害責任就成立(這個跟肇事比例賠償無關,只分全責或無責)以刑逼民變成肇事責任者不公平之貪得無厭不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