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 :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犯我必讓他吃全餐

影片裡有好幾案不會開單的,不是只要檢舉就會開單。
第二段影片拍攝車與前面大車車速相仿距離等同,右側小鴨分明是想加速到拍攝車前面插隊,快到盡頭插不進去了違規壓路肩,駕駛習慣差被檢舉這是必然的結果。
阿福的網宅II wrote:
右側車道路都到盡頭,而且右側車剛上交流道還是在拍攝車右前
右側車剛上交流道?
這邊是省道132與國道3的交接處,從省道132雙向車道同時...同時...同時匯入國道3。
兩條車道併行足足有300公尺長。



阿福的網宅II wrote:
,左後方不禮讓硬逼右側車去壓線、還檢舉對方,不是自以為是腦洞大開!
你確定?
這條可檢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阿福的網宅II wrote:
即使右側車左切不打燈,若有違規被拍是一回事。
但左後不禮讓上交流道車輛還逼對方車,本位過重的無德正義!
接下來是不是要說:讓一下會死唷?
iijima_ai wrote:
阿福的網宅I...(恕刪)


交流道匯入慢車道禮讓匯入車,自己看國道警這類的提示影片吧。
愛聽不聽勸就隨便啦!硬碰硬早晚就看誰騎誰,就去花時間修車打官司嚕!
https://youtu.be/hU2ItX3i2fw?si=NR6sdsNl3atmw4Q3
撈的影片我也懶得詳細看,不確定正確否,反正國道警方有錄製官方的,有興趣自己撈,大人大種,不需別人教,也教不起,各行己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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