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議題燒進立法院!立委批速限設計不合理、要求訂定設置要點

開發越低的國家
速限就越低
全世界只有你台灣在抓超速
Crazy Things
重點是都市以外的速限台灣這邊道路大速限又低,不然都市內荷蘭阿姆斯特丹已經直接全市限速30公里了,台灣還有又大又直的主要幹道可以到50公里。
84865426
Crazy Things 現在平面環外道路原本限速50 都降到40 可能再有車禍發生就會降到30了
台灣的道路是以「貨櫃車不翻車」為原則在設計速限

典型的“為了少數人去犧牲多數人”,這在民間公司是管理上的大忌

交通部的官員可以把腦子帶上嗎?

明明知道有錯還不改

交通部政務官一個比一個還要沒用

唉...
daslebewohl wrote:
連結在此第二連結🌍...(恕刪)




每個路口都設置這樣.哪裡還需要測試照相
daslebewohl wrote:
連結在此第二連結🌍...(恕刪)


頭又大 你尚 那志節 三寶全加起來85% 很有可能喔
制訂罰則的機關,可以抽成所獲得的罰款!
這才是最不合理的地方!

法官判罰,法官可以獲得罰金70%~這樣對嗎?
KaoSC
法官怎麼會是制訂罰則的機關?

維基百科

第85百分位速率

傳統上,美國交通工程師使用「85%分位」法,將限速設定在85%的駕駛者在正常情況下行駛的速度或低於該速度。

====

這種聯邦政府批准的方法至少從20世紀60年代起就被州和地方交通機構使用,

但道路安全倡導者和城市交通官員對這種方法嗤之以鼻,

因為它通常會導致更高的限速和更快的速度,而這又與更嚴重的交通事故相關。

====

老美就算開快車超速, 也極少近距離鑽來鑽去的, 台灣呢?

真的是GG 比雞腿

1. 美國交通工程界的轉變
由於上述數據的證實,美國主流交通工程界正在經歷巨大的典範轉移:

NTSB 2017 建議:明確建議聯邦公路管理局(FHWA)修改規範,移除「必須使用 85% 分位法」的強硬規定,改為 綜合考量道路歷史事故率易受傷族群(行人)

MUTCD (統一交通控制設施手冊) 更新:最新的美國交通號誌手冊中,雖然仍保留 85% 作為參考,但已允許工程師使用 "Expert Judgment" (專家判斷),將速限訂得比 85% 分位更低,特別是在複雜路況下。

Vision Zero (零死亡願景):採用 "Safe System Approach" (安全系統方法)。不再問「駕駛人想開多快?」,而是問「這條路若發生車禍,人體能承受多快?」,並據此設定速限(例如市區全面降至 30-40 km/h)。

2. 總結
論文數據明確顯示,85% 分位法在封閉式高速公路上可能有效(減少速差),但在混合車流與市區道路上,它會導致「速限通膨」,增加車禍的致死率,並對行人構成極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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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美國交通工程, 訂定設置要點
A辣愛怕跑
GOOD~5
sunland
交通魍洪們表示不喜歡這則回應
daslebewohl wrote:
台灣的道路規劃是美式...(恕刪)

台灣的道路規劃是美式方法,但台灣人民的用路水準有像美國一樣嗎?
停止線停車大家都有停嗎?
我已經盡可能施行停止線前一定會停車再開,
住宅區速度不超過時速30。
但大家的守法水準會跟我一樣嗎?
wmc8941
同感還有人不知道遇到閃紅燈路口是要停止後再開的,很多次遇到我這樣作,被後方車輛按喇叭的
有些道路速限的確不合理,
是該檢討改善速限,
但是國人的遵守規則的素質也要提升,
不然即使不合理處改善了,
素質一樣爛,
相信依這種尿性,
這種靠腰的文章還是一樣會存在,
那種沒測速照相的路,
以為自己是車神般飆的帥,
遇到測速照相順間減速比起正常速度還慢的龜兒子,
這種人還是會存在的,,,。
ilikegoodgod wrote:
dasleb...(恕刪)


駕駛會開多快,有時候是跟體感有關,永康街的巷子不可能開80,而是20-30,透過道路工程的改善,讓駕駛自然而然的降低速度遠比廉價地架設測速有用。住宅區學校可以設立減速坡,斑馬線畫在減速坡上,等等道路工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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