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年前左右,就有某小黃常常把自己車禍的過程放出來。大約的套路就是,在無肇責的前下,很自然的發生小擦撞。車損本來都有保險賠,他要的是營業損失,不用工作有人供養,這不划算嗎?所以,出門在外,這種路邊停車沒路權,就像是螃蟹脫殼,能小心就小心,免得毫無防守之力,任人予取予求。本案小黃與我敍述的並非同一人,特此告知,免生誤會。
小黃可能是為了繞過前面一台正在倒車的ZINGER,所以吃到對向 (注意力也在ZINGER),沒想到樓主突然切出來。我的工作在台北市開車送貨,17-19尖峰時段,會有10次路邊起步的動作,我都等到完全沒車,因為主線道的路權大,而且我不相信其他駕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