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到前排窗戶旁邊併行時不是任何駕駛都該明顯餘光看到了嗎....更何況這機車已經超過許多先不論機車的速度跟行駛路線(的確是很讓人不悅)但此汽車駕駛上路時 卻不知或沒看到機車的話放任這種在路上開車 才是更大未爆彈....我常說 一堆人怕家人騎車會受傷 就改開車怕開車撞輸人家 就改更大台...殊不知自己才是元兇 放任一個隨時能造成傷害的人上路還是越換越大台的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