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檢舉要「24小時時效」與「強制GPS」完全不合理?

dohan8850 wrote:
24小時沒有什麼問題
那麼有正義感
應該馬上檢舉
被檢舉人如果覺得被冤枉
也能趕快保留證據

有道理
應該修法
違規人收到罰單
沒有在24小時內完成申訴
裁決所不接受申訴
行政法院也不接受撤銷罰單告訴
這樣公平吧???
怕被檢舉,那就不要違規啊!公民守法是義務。
Gary2013
怎麼好像聽說過不守法是自由??
觀察了好一陣子,
機車違規大約是汽車的5~10倍,
汽車違規大宗是違停。
(這個無法檢舉)

機車則是五花八門的違規,
最多的應該是逆向行駛。

為什麼一樣是人,
騎上機車就那麼不守規矩?
比較合理的推測是因為機車小而方便,
因「惡小而為之」。

但也是因為這樣,
重機形像差上不了國道。
重機上國道的路還很漫長,
與其用吵的、用抗議的,
不如想想辦法提升全民的駕駛水準。
cdyao
機車轉彎大多會打方向燈,但車道左切右切有打的是少數,特別是鑽車時,幾乎騎在線上左右飄移,這有違規嗎?。鑽車時可能還跨雙白雙黃等等狀況
Gary2013
沒跨線就沒違規吧!?
違規仔就是沒出息
如果我連署
就要求3分鐘時效
絕對超大幅度減少案件
要求罰單24小時沒繳加收1%吧!
Ford Weng wrote:
為何檢舉要「24小時時效」與「強制GPS」完全不合理?


還需增加

一、檢舉事件前十分鐘之影片,若有挾怨報復者,一併裁罰,若檢舉者亦有違規情事,則裁罰雙倍罰鍰,以究知法犯法之責!

二、若檢舉案件不成立,檢舉者處以檢舉項目相同罰鍰,以懲處浪費警務人員時間、誣告、亂槍打鳥之責,且無論檢舉案件成功與否,皆能確保國庫有收入!


此舉讓檢舉者能更熟悉法規,成為捍衛交通之助力,減輕警務人員之負擔。

增加前述二點必能獲得熱衷檢舉之正義人士的大力支持,既可捍衛交通正義,又可揪出老鼠屎,避免壞了檢舉達人這一鍋粥!維護正義的檢舉達人,請開始連署吧!
鼠輩亂檢舉,憨警傻開單
這種汽車駕駛該不該檢舉?
自己說。
allen20347
按照檢舉魔最愛提的家人來說好了,如果這影片中被撞飛是你家人、我又剛好經過,照你上面說的你是希望我都別管、回家檢舉就好了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Gary2013
不是說只檢舉而不報警,這兩項不衝突呀!而且這種三寶平常沒人檢舉,自然而然的都這樣開,不就是道路公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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