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惡習汽機車都有

吸煙的人請尊重他人不吸煙的自由
其實路上抽菸也是違法的,記得在我高中的時候,就有強制執行過一陣子,在公共場所不得抽菸,而且在馬路上也是一樣的,我就曾看過警察取締過,但現在呢?

現在又有新法了,三人以上公共場所不得吸煙,規定看起來似乎比那時還不如,但這次法規效應能持續多久

我也是不抽菸的人,在台北市紅綠燈等很久,機車又多,有時想躲都躲不掉,只能幫他處理一點二手煙,送進自己的身體裡

我同意把健康捐提高很多,罰金也要提高很多才有用,而且路上抽菸幾乎會製造煙灰、煙蒂的垃圾,還可以加罰個環境汙染吧…

最重要的是警察也不要只顧著抓紅燈右轉、越線的,偶而顧一下不想吸二手煙的人。
我也是不抽菸的人...當然我很痛恨抽菸的人...為什麼呢?

從小被我哥荼毒所造成的關係...

我痛恨煙味...偏偏我哥找我出門的時候...喜歡在騎車的時候抽菸...然後我就很像抽油煙機...狂吸他的二手菸...

說也不聽...勸也沒用...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有一次也是跟他騎車出去...彈煙灰...結果沒燒完的煙灰飛到我的腳趾頭中間...

我現在幾乎很少跟他出去了...

所以我自己研發了一句名言...

"你有權利抽菸...我也有權利不吸你的二手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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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句話奉送給那些只顧自己吸菸, 不顧他人利益的傢伙...

人必先自重而後人重之...
米咖 wrote:
這種惡習汽機車都有
吸煙的人請尊重他人不吸煙的自由恕刪)


騎汽機車抽菸的人

希望他們出車禍去死一死


gmtmkm wrote:
禁止生產半罩安全帽,...(恕刪)


全罩一樣吸得到
我全罩+口罩一樣吸得到
煙害無遠弗屆,傳播力超強
這也是它這麼惹人厭的地方

抽煙的全身包起來抽,不要散出來,你怎麼抽別人都管不著啦!


但就我以前騎車的經驗來說,我騎車是不抽煙

尤其是在市區內部停停走走更不想抽

一來市區車多,空氣就很糟了,抽煙會更難受

二來抽完的煙頭要怎麼辦??我"看到的"有九成的抽煙的人都會大馬路直接丟棄吧

連熄都沒熄!!開車族抽煙的話此現象更嚴重。我自己認為這樣很沒有水準



我騎車應該是說騎到要休息,如便利商店外頭有煙灰缸的地方

我才會專心抽煙、熄煙,然後在繼續上路。

finaljazz wrote:
大大恭喜你~在你家找個隱密的角度架個DV(拿去環保署檢舉)
包你每個月可有多的零用錢可花....)

讓您失望了!
根據新版"菸害防制法"第15、16條規定,騎車抽菸是不罰的。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問答集(971205)
(2) 邊騎車邊吸菸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不可以邊騎車邊講手機,但沒有規定不能邊騎車邊吸菸,馬路上也不是全面禁菸的場所。

第 四 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第十五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不在此限。
四、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五、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梯廂內。
十、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及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第十七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以外之場所,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
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第十八條  於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之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十八歲者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第十九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之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

這真的是超危險的行為...
也影響他人...梅莉個罰則真是沒道理
真的很討厭邊騎車 邊抽煙的人

超級臭的....

昨天難得騎機車出門,就立刻就遇到一個中年歐吉桑

左手拿一根點著的煙,一直飆在我前面

想超過他,又飆不過他(他車125cc,我車100cc)

而且當時是下班時間,交通雍塞,要超車又難超...

一直忍受那個煙味,超想罵出...三字經~~

可是我要保持我的氣質.....還是忍住...


超級討厭這種人的,警察都不抓這種人的

我也看過警察自己在騎車還在抽煙的
這幾天天氣冷

有些人 邊騎邊抽

火星還一直往後飄


昨天被飄到了

狂按喇叭之後

臭了他幾句


結果還是邊騎 邊抽


這種人比騎顏射管的人更令人討厭

只會害死別人

難道都沒有法有可以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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