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痛恨這種的

明明就不對了還這麼大聲

老師沒教他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要綠燈 要看車
就讓社會大學教他吧~~
這篇文章引出一些交通問題
沒辦法
台灣人就是這樣
不喜歡遵守規定
有必要說明一下

1.如果行人穿越無紅綠燈的斑馬線,車子撞他,99.9%是車子的錯
2.如果行人直接穿越馬路,三十公尺內無斑馬線,要看狀況
3.如果行人直接穿越馬路,三十公尺內有斑馬線,被車子撞,是行人的錯

所以穿越馬路離斑馬線的距離很重要!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demon洋 wrote:
並不一定是這樣喔.....(恕刪)


刑法沒罪...但...民法呢???
光賠償就...
千萬不要以為刑法沒事民法就沒事唷...
2者是不同的...
只能等立委們修改法條了!!!!

" 應注意而未注意" ,當初是哪個咖想出來害人的條款?
分開旅行,獨自拍照。
機車 從 三重重新橋往新莊方向,會和另一邊從 中興橋過來的機車引道交會
那天一堆機車 停完紅綠燈就往橋上衝,
沒想到 中興橋引道那邊 出現了一個阿婆 騎著腳踏車上來 要往外側靠
還橫著把車道佔滿,第一台機車速度很快,從右邊的小空隙衝了過去,第二台來不及閃
只好硬剎,幸好是停下來了,不過也差一點點就撞上去,連帶後面的機車也緊急剎車
阿婆不知道差點被撞,還在慢慢騎,
我是停下來後一身冷汗,因為剛剛差點我就想衝第一。

南無大悲聖七俱胝佛母準提菩薩摩訶薩

車在路上漂,就像帶把刀
不要搶第一,安全最重要

1.如果行人穿越無紅綠燈的斑馬線,車子撞他,99.9%是車子的錯
我比較在意行人闖紅燈被撞,法官怎麼判。

" 應注意而未注意" ,當初是哪個咖想出來害人的條款?
希望大家走路時要小心,該注意時還是要注意啊!
qpiglarry wrote:
刑法沒罪...但.....(恕刪)


剛剛正在複習... 要怎麼把被告羈押... 法官的押票.....


回歸正題,
原則上刑法的尺度嚴謹,所以類似過失傷害的案例,
幾乎都是先去刑法確定責任還有罪責,然後再上民事法院求償~

所以假設刑法上認定沒有過失傷害的責任存在 0%
那民事上就會拿判例跟證據來當判決標準

所以可以放心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Chih_Hung wrote:
小弟今天下午洗車完畢...(恕刪)

不要生氣喔.
若是這情況撞到他,你也是有罪的.
因為法官會判你....應注意而未注意.

會判這樣,最主要的用意是要你...開車時應該左顧右盼,看是否有白目用路人忽然竄出.不應該專注於前方.
遇到天兵路人 這時候就只能希望有攝影機
或是自己車有裝
http://freevideoshow.blogspot.com/2009/01/blog-post_2366.html
像這樣的要注意也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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