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勤務方式如下:
一、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其家戶訪查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二、巡邏:劃分巡邏區(線),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線)巡視,以查察奸宄,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三、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四、守望: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並受理報告、解釋疑難、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
五、值班:於勤務機構設置值勤臺,由服勤人員值守之,以擔任通訊連絡、傳達命令、接受報告為主;必要時,並得站立門首瞭望附近地帶,擔任守望等勤務。
六、備勤:服勤人員在勤務機構內整裝待命,以備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或臨時勤務之派遣。
警察人員駕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下列規定:
(一)執行下列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行使交通優先權,惟仍應顧及行人及其他車輛安全:
1、搶救災難或重大事故,馳往現場。
2、緝捕現行犯、逃犯。
3、取締重大交通違規不服攔檢稽查,不立即制止,有危害交通安全之虞者。
4、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二)執行下列非緊急任務時,得啟用警示燈,但不得任意啟用警鳴器:
1、執行專案勤務、路檢及重點巡邏任務。
2、維護交通秩序或本身安全。
3、現場處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行駛路肩或路肩停車。
5、處理其他事件,必須啟用警示燈者。
事情經過如下 : 行經基隆路往世貿方向,在光復南路基隆路口準備待轉,但是因為待轉區機車格已經停滿.小弟跟著前面2台機車停在旁邊麥當勞紅線區準備待轉,綠燈亮,就跟著待轉車陣一起行走光復南路往北方向,在信義路等紅燈的時候一台警用機車騎到我旁邊要我靠邊停,心想應該是一般臨檢,便主動下車熄火用牽的到路邊停好,以下是我與警察的對話
警 : 你剛才紅燈違規左轉,行照駕照拿出來
我 : 剛才待轉區已經停滿,我是停在路邊等綠燈後跟著車陣一起走的.
警 : 反正我看到你違規紅燈左轉!!
我 : 長官~剛才待轉區機車格已經停滿,我只能在旁邊的路邊先停,等綠燈後再一起跟車陣一起行駛.
警 : 行照駕照先拿給我看
我 : 好 [動作迅速且雙手奉上]
我 : 請問我這樣算違規嗎?? 我是因為才待轉區已經停滿,我是停在路邊等綠燈後跟著車陣一起走的.
警 : 我說你違規就是違規.
我 : 那剛才跟我一起停在路邊的車子有2台,而且就在旁邊 [此時大家還在等紅燈,剛才跟我一起停路邊等待轉的2台機車騎士也往這邊看] 為什麼只有我算違規??
警 : 你沒有超過停止線,所以算違規!!
我 : 我超過直行停止線很遠耶!! 我的後輪都已經壓到斑馬線!! 怎麼會還沒超過直行停止線咧??
警 : [這時已經把紅單開好] 有任何問題的話去申訴,這邊簽名!!
我 : [這時很無奈的簽名] 警察先生,請問這個要去哪裡繳費?? [小弟騎車都很守規矩,沒收過罰單]
警 : 連這你都不知道喔!! 5天後拿去郵局或是監理處就可以繳了!!
我 : 請問這樣子罰緩是多少??
警 : 我怎麼知道! 你去繳就會知道了!!
我 : 好!!謝謝!!
警 : 馬上以飛快的速度在信義路上迴轉往基隆路方向駛去
每天下班車子多的時候都是這樣子走的,到現在小弟還是搞不懂為何違規??
就當作是幫助國庫吧!!
正義魔人別來~小弟沒空跟你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