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逼車實錄(再次重申,內線為超車道請於超車完成後換回中線 否則像影片中被逼車後果自負)


DSNT wrote:
姑且不論中線就一定是...(恕刪)


外線大型車都用中線超車,不然怎麼超車啊!

大型車也不會用閃燈,都嘛直接逼車超車

斷章取義也就算了,「就算」兩個字看不到也不跟你計較,
但是你文章是在回什麼鬼,我哪裡「自己不守法確要比你守法的人讓不守法的人車道」?

還天理何在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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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子就不要拿違規的來解說
就拿合法的範圍來說吧!易使人誤導違法被合理化

poleman wrote:
外線大型車都用中線超車,不然怎麼超車啊!
大型車也不會用閃燈,都嘛直接逼車超車...(恕刪)


最中肯~~
90在外線, 後面有遊覽車猛閃燈..... , 這我沒遇過. 基本上在外側慢開時也會注意後方來車, 有大型車來, 我自己先閃開了, 不用到人家趕車, 閃燈什麼的. 另外, 後面大車一直閃燈或許警告前面 , "煞車不靈啦, 快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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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這位筆友懂得人性

在大車前面,大車剎不住在前面有危險。

在大車後面,大車會掉東西及輪胎飛出或飛出石子射你及擋住你的視線很危險。

在大車側面,大車會甩尾及爆胎與擋住側面視線有危險。

以上對反應慢的小車太危險,定時要注意四方隨時切換車道壓力太大了,就是反應慢還要危險切換車道避險。

對反應慢的人來說無此能力。

所以反應慢的人自然選擇最沒有危險的內車道,只要看好前方就好了。但想在內道車開快車就要有大卡車的

特點才能讓內車道的人讓出車道,因為反應慢的人均進入內車道,想開快車的小車也怕外側的大卡車所以只能

天天叫內車道的人讓出車道了,但叫沒有用,因為人性自己會找出安全的車道行駛。

DSNT wrote:
不懂愛裝懂甚至說別人不懂是很不好的行為,都已經跟你提示那麼多怎麼就是不敢去查法條?
我直接把法條貼給你了,再懶下去就沒有藉口了喲


很好!你要用法規為準則嗎? 那就用這個來說吧

以下就是你所謂的法條...你自己最好要遵守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二、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哇咧! 你真的很健忘咧
我之前不就有說過...人家有規定大型車超車完要回外車道阿!
你自己爬回去前幾樓看看吧你!中線道當然大型車的超車道阿!
你那麼行...不然你去開一條超車道給他們開好了!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果都開120了...那後方有車逼近需要讓嗎?
我能想到的唯一理由就是要保護自己的安全所以讓開...
其他如什麼內車道用完要跑回中線?
這個也有點怪??法規並沒有這樣規定!(是你自己說要講法條的)


第九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答案就在影片中

第十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答案就在影片中




內線本來就是可以最高時速行駛了...並沒有說使用完要歸還 (就在上面第八條第三項 別在忘了)

國道法規的本意就是~

1.內中兩車道...行駛小型車(請參考你說的法規...當然小車也可以行駛外車道啦)

2.外車道...行駛大型車...但可以使用中線道超車使用完畢回外線!

人家將高速公路上的 車種 車道 車速 作個分配!

這樣才可以有效紓解國道上的車流 (真的不知道是誰在裝懂的??)

若龜在內線慢慢跑 那真的就不對...(我也超討厭這種的...下班回家都會唸個幾次給家人聽)

但是若都已經跑到速限(120)

後面來車逼近 法規有說要讓嗎???(你那麼愛用法規就一次說個夠)

我只能說讓開...是禮貌 是忍讓 值得推廣...

反若可以保持大概120左右的話 不讓也很正常吧 ...

反倒是這種後車...也是一路超速居多...

或使用猛閃燈 急煞垃圾招數牠最行了!


甚至也一直愛用內車道(卻沒有人在砲 )...但他們這種人渣通常是你眼中的正義使者!




qoohuanpins wrote:
內線本來就是可以最高時速行駛了...並沒有說使用完要歸還 (就在上面第八條第三項 別在忘了)


法規不要只挑自己想看的看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bgrich wrote: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最好能開120還叫作塞車啦!

qoohuanpins wrote:
這有點怪怪的耶...開90在最外線很正常耶!(外線是慢車道啦...)
如果你要讓他...那意思就跑到中線囉!(但開90在中線包準被大車逼到死...)
90在中線就是龜車說(因為...中線是大型車的超車道啦...了吧?!)
所以您要讓他的話...勢必要將自己的速度提升至110左右
然後切到中線開一下下...讓剛剛在您後方的車先過...然後再滾回外線道
您的理論很奇怪吧...


開車要看車速, 看車流量, 同時記好四週的情況, 作 "適當的應變".
開90在外側很正常, 但是當後面有大型車接近時就要考慮:
1 如果中線沒車, 大型車是否會從中線超車,
2 如果中線剛好有車併行, 大型車是否會從中線超車, 或是在自己後方大按喇叭狂閃大燈逼車等等,
3 或者大型車就跟著開90, 我想這比較難吧.

就第1點, 車輛少時, 大車自己超車, 第3點, 車多時, 又不能超, 逼前車也沒用.
第2點, 大型車會不會從中線超還不一定, 中線車會不會讓也不一定, 所以, 若自己在中線車後面, 看能不能切到中線 ; 在中線車前, 就補點油門加速往前, 再切到中線, 這樣大型車也不用變換車道, 直直行駛.
行駛狀況千奇百怪, 不是單說一種情況 (外線直直開90) 就很安全, 相同的, 也不是內線直直開110 就很安全. 隨時注意四週, 準備應變才是安全防禦駕駛.
這不是我在隨便說說, 有一次, 我想開慢一點時, 國3 就在外線100左右, 沒多久後面有大貨車來了, 我就切到中線車後面, 當大貨車超越, 我又回去外線. 如果我繼續呆在外線, 大型車也超不了, 也可能去逼中線車, 也可能在我後面叭叭閃燈. 我能避免這個危險, 就給人家一個方便.
開車要隨時準備應變才是.

t3629655 wrote:
在大車前面,大車剎不住在前面有危險。
在大車後面,大車會掉東西及輪胎飛出或飛出石子射你及擋住你的視線很危險。
在大車側面,大車會甩尾及爆胎與擋住側面視線有危險。


以上講的都對, 所以要避免呆在大型車四週, 能讓大型車先走, 或加速遠離.


t3629655 wrote:
以上對反應慢的小車太危險,定時要注意四方隨時切換車道壓力太大了,就是反應慢還要危險切換車道避險。
對反應慢的人來說無此能力。


啥 ? 開車不用隨時注意四周嗎 ? 人家說" 眼觀四面, 耳聽八方 " 耶!!

t3629655 wrote:
所以反應慢的人自然選擇最沒有危險的內車道,只要看好前方就好了。


哦, 那還真錯, 而且錯得離譜,
只要看好前方 ? 右邊不用看, 後面不用看 ?
就是只要看著前方空無一車就好, 後面好跟一串車...... 自己開自己的, 哪管得了有沒有擋到別人行駛 (記得, 只要看前方, 其他的不用看, 所以只能比中線車慢, 才不會超速, )

也難怪, 內線常常有連環追撞, 前面龜車覺得有狀況就任意急煞讓後面一串來撞.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bgrich wrote:
第 33 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最好是能開120了 還叫做塞車啦!!!
qoohuanpins wrote:
最好是都開120還算...(恕刪)
法條真的不要只挑自己想要的看....
文章也不要只看一半...
前面一堆人都在提醒了,
你自己開 120, 對警察來說就是 120 嗎??

要依法論法的話, 內車道絕對可以 "用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但就像前面我請教過但卻沒人敢回答我的,
"全台灣找得出誰可以持續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你做得到的話, 很好.. 你就一直開在那兒沒有問題..
但是請問你做得到嗎? 錄一段來給我們看看啊...
而且要記得, 要把警槍測速器的時速放進來... 不是你車上的那個!!!

還有, 不要老給那些呼籲請勿佔用內車道的人戴上飆車族的大帽...
不是每個人動不動就是 12 格以上..

當我們在跟你們講 "禮讓", 你們覺得沒有讓的必要..
覺得那是可以做到, 但不見得非要做到的..
那很好, 我們跟你們談法律...
又沒有一個人講得出誰可以 "持續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那現在到底應該怎麼辦??
都是你們說了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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