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拍板!北市機車格4階段全面收費

WiKiPEdiaA wrote:
使用者付費我覺得沒甚麼大不了的
我只希望收費後停停車格的人可以減少不要再一格多車了,每次牽車都要被後面亂插進來的車給卡住


都要付費了為什麼不給插?
付費大爺耶~(茶)


前面已經聊過很多了
付費對於機車並無法有效減少停車數量是可預見的事實了
,只是徒增人民負擔

況且都有付費了,照樣插到爆~
憑什麼給錢了還要讓你們一人停一格?不插才怪

這個在目前有收費的點就可以看出來了~~
哪一個點是一車一格
告訴您,想太多.....

況且都有貼收費單了,表示被收費了
那乾脆把車子移出去,換人停...(哇...對啊,就發生過)

另外收費的下一步就是繼續塗銷機車格...等著看
未來亂插的機會會越來越大

就是我第一句說的,都繳保護費了,憑什麼不給插
M01私訊功能已被莫名停權,請勿私訊。如果私訊請私訊threads "yuxian.yy"
不能一車一格是車商跟部份愛移車騎士的問題
為什麼汽車可以一車一格,機車就不行
一樣有畫線啊

機車廠就不能做一台,非車主,不能隨便移動的機車嗎?

九世魯宅 wrote:
不能一車一格是車商...(恕刪)


困難

除非裝移車警報+手機APP

人也要在附近才行

yuxian wrote:
都要付費了為什麼不給插?
付費大爺耶~(茶)


前面已經聊過很多了
付費對於機車並無法有效減少停車數量是可預見的事實了
,只是徒增人民負擔

況且都有付費了,照樣插到爆~
憑什麼給錢了還要讓你們一人停一格?不插才怪

這個在目前有收費的點就可以看出來了~~
哪一個點是一車一格
告訴您,想太多.....

況且都有貼收費單了,表示被收費了
那乾脆把車子移出去,換人停...(哇...對啊,就發生過)

另外收費的下一步就是繼續塗銷機車格...等著看
未來亂插的機會會越來越大

就是我第一句說的,都繳保護費了,憑什麼不給插


您說的每一點都跟政策無關

1. 謬誤一"無法有效"減少機車停車數量這不是反對理由,可能"有部分效用"或還有其他"長期正效用"
2. 哪一種收費不是增加人民負擔...這不是政策討論面上
3. 收費機車停車格被移出我二十幾年前台北車站周邊機車停車格就遇過,還被連開了4-5張單,去公館交通裁決所申訴也沒用
4. 有收費補停管員拍照反而有機會佐證
5. 塗銷機車停車格大都是交工處因里長或整體規劃,汽車停車格也一堆塗銷
我更支持所有巷弄至少單邊整個標線型人行道,所有停車位塗銷,路霸也沒得停. (日本巷弄都是雙邊人行徒步區的)

6. 有沒有繳保護費跟現行一樣都會有人插的,有差就是收費,沒得差亂停是紅單,跟政策無關

您說的每一點都跟政策無關

herblee wrote:
將公車集中為一線, 就能降低車流擾動


台北市中心主要道路幾十年前就已經這樣規劃公車專用道了
敦化仁愛信義民權南京

又沒什麼特別,路大就可以規劃

herblee wrote:
Pricing 是手段, 用來調節密度 , 是有目的的,不是不問理由,一律拿來這樣濫用?
"以價制量"要看需求 , 要在有選擇權的情況下, 才會發生去停別的地方 , 在沒有選擇,無法替換, 在停車熱區, 沒地方停車時,收費同樣停進去, 根本達不到 "減量"的效果
說了『改善交通』這句話是"言", 卻實行達不到"減量"的「全面收費」這種"行"為 ,郊區熱區不分?
所以是 言行不一 沒錯


錯! 台北市就等於日本的二線城市,日本大概除了北海道/東北外,幾乎所有車輛,不管鄉下都市,都一定停在停車格或停車場
只要是停在這幾個地方,就是收費,除了店家提供的停場

台北市已經推行汽車停車格全面收費,消滅多少路障,可惜還不夠好,如熱區白天限時車位、所有巷弄至少1-2個全天候限時車位(電子收費稽核)等等

機車能執行算1-2階段,就可提升輪替及減少低度使用需求的機車使用者動能了
然後大家會塞到各種地方,跟線現在汽車一樣,所以要搭配3-4階段
這樣就可清出非常多報廢機車

長期更可減少低度使用者購買誘因

倒是如前面我所提,可針對電動牌減免,達到長期置換非環保車輛又可減少市區住宅區域機動車噪音



Johnny_depp wrote:
herblee wrote:
將公車集中為一線, 就能降低車流擾動

台北市中心主要道路幾十年前就已經這樣規劃公車專用道了
敦化仁愛信義民權南京

又沒什麼特別,路大就可以規劃
...(恕刪)


這張照片拍的就是台北市信義路 , 這是在捷運信義線完工之後才改為車道置中,不是10幾年前的專用道
這是仁愛路

車道沒有置中的公車專用道,在路口同樣會和變換車道的車流交會, 還是會引發車流擾動

Johnny_depp wrote:
herblee wrote:
Pricing 是手段, 用來調節密度 , 是有目的的,不是不問理由,一律拿來這樣濫用?
"以價制量"要看需求 , 要在有選擇權的情況下, 才會發生去停別的地方 , 在沒有選擇,無法替換, 在停車熱區, 沒地方停車時,收費同樣停進去, 根本達不到 "減量"的效果
說了『改善交通』這句話是"言", 卻實行達不到"減量"的「全面收費」這種"行"為 ,郊區熱區不分?
所以是 言行不一 沒錯

錯! 台北市就等於日本的二線城市,日本大概除了北海道/東北外,幾乎所有車輛,不管鄉下都市,都一定停在停車格或停車場
只要是停在這幾個地方,就是收費,除了店家提供的停場

台北市已經推行汽車停車格全面收費,消滅多少路障,可惜還不夠好,如熱區白天限時車位、所有巷弄至少1-2個全天候限時車位(電子收費稽核)等等
...(恕刪)

真抱歉, 看不懂您在說什麼?
您將 路邊停車場 和 路外停車場 混為一談 ?


除了某些路段,日本很少有路邊停車格, 路邊停車格是減少道路面積, 路外停車場本來就在道路之外,不影響道路容量 。
這和收費不收費 無關
路邊停車格,無論 收費不收費, 都會減少道路面積 。
路外停車場,無論 收費不收費, 都不影響道路容量 。

收費不收費? 和增減道路面積 ? 完全無關, 停車格都沒車也不可能拿來行駛? 所以,無關的收費不收費根本是假議題!
路障 是 道路瓶頸 ?
台北市全面收費消滅多少路障?對不起, 完全沒有! 這不過換一台車再上去停? 道路可行駛的車道並未增加? 也不會減少路障??

機車和汽車的運輸能力(多少人)是不同的, 一輛汽車頂多載5人, 同樣的道路面積卻能容納5台機車,可載10人,是兩倍
機車的載送能力相當於公車

“Passenger Car Equivalent Factors” PCE 汽車和機車不同

道路空間有限, 所以要排通行次序(路權), 排那一種載具優先的問題 !

完全看不懂北市府到底要放行那一種載具在台北市的道路上?
到底想要那一種載具優先 ?
還是, 大家都進來塞沒關係? 收錢就好
路上塞的車越多,停車費收的越多嗎?

Johnny_depp wrote:
機車能執行算1-2階段,就可提升輪替及減少低度使用需求的機車使用者動能了
然後大家會塞到各種地方,跟線現在汽車一樣,所以要搭配3-4階段
這樣就可清出非常多報廢機車
長期更可減少低度使用者購買誘因

倒是如前面我所提,可針對電動牌減免,達到長期置換非環保車輛又可減少市區住宅區域機動車噪音
...(恕刪)

看不懂在說什麼 ? 報廢機車佔用停車格, 並不是那台機車佔用了可行駛的車道
清出報廢機車,請洽環保局,和車流量管制完全無關, 和道路可行駛的面積一點關係也沒有 ?

汽車和機車佔用的道路面積不同, 一個汽車格可以停5-6台機車,台北市的汽車和機車比例是 1:1.17
但是PCE不同,不能拿來類比
相同的道路面積下, 機車的"有效載荷",相當於公車, 以台北市大眾運輸的運量, 真能取代這些機車嗎 ?

而且,"收費"和 需求 有關, 需求沒有降下來, 加價機車同樣騎進來, 加價是無效的, 無法讓機車族改換載具

這是很基本的經濟學
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要納入時間成本, 搭公車沒有比騎機車節省時間, 搭捷運上天橋下地洞耗時比不上機車時,收費加價在時間壓力下,同樣會騎機車, 機車的數量不會降下來, 不可能減量!

北市汽機車總量僅176萬2262輛,居全台第6而已,機車95萬2155輛,汽車更少,只有81萬107輛,只排名全台第6、第4名。
汽機車最多的是新北市,總計達320萬7823輛,機車219萬0612,是台北市的二倍以上。 汽車101萬7211 , 比台北市多20萬輛
公立與私人的汽車位總計只有65萬2640個,缺少約14萬個車位。公、私機車格的總和僅69萬5810個,短缺高達28萬個。
台北市總共也只有21萬3000個路邊機車停車格。
松山、中山、大安區每萬人平均檢舉"違規停車"數目為前三名;前述汽車格剩餘數,亦是這三區最為缺乏。
全部收費仍然是不足的, 不僅已經先天上供不應求,更因為容納外來通勤車輛而雪上加霜。

如果要車流減量,是要找出被為違建佔用的"法定空地", 把機車鎖在停車場內
現在卻是收費是要把機車趕出停車格,趕到那裏去??? 到大馬路上去搶佔道路空間嗎?
完全看不懂"政策"到底是什麼?



herblee wrote:
這張照片拍的就是台...(恕刪)


怎麼您通篇說的都還是我原篇所打槍的,除了您還是一樣從頭到尾有斷章取義誤解.

(括號為補充)

錯! 台北市就等於日本的二線城市,日本大概除了北海道/東北外,幾乎所有車輛,不管鄉下都市,都一定停在停車格(有路邊停車格,很少很少,且大都限時制)或停車場只要是停在這幾個地方,就是收費,除了店家提供的停場

台北市已經推行汽車停車格全面收費,消滅多少路障 (佔位),可惜還不夠好,如熱區白天限時車位、所有巷弄至少1-2個全天候限時車位(電子收費稽核)等等

機車能執行算1-2階段,就可提升輪替及減少低度使用需求的機車使用者動能了
然後大家會塞到各種地方,跟現在汽車一樣,所以要搭配3-4階段
這樣就可清出非常多報廢機車

長期更可減少低度使用者購買誘因

倒是如前面我所提,可針對電動牌減免,達到長期置換非環保車輛又可減少市區住宅區域機動車噪音


這是有長期效果的

經濟學abc這些LKK都隨便用的,對我沒用的,以前我都是用經濟學abc再嘴的.


光看十幾年前台北市南陽特區機車全面撤出騎樓就知道有多大衝擊了,機車停車位落差多大? 現在年輕一輩哪懂得痛啊,現在有誰知道原來南陽街以前機車是可以停騎樓的? 博愛/衡陽路也是
herblee wrote:
松山、中山、大安區每萬人平均檢舉"違規停車"數目為前三名;前述汽車格剩餘數,亦是這三區最為缺乏。
全部收費仍然是不足的, 不僅已經先天上供不應求,更因為容納外來通勤車輛而雪上加霜。

如果要車流減量,是要找出被為違建佔用的"法定空地", 把機車鎖在停車場內
現在卻是收費是要把機車趕出停車格,趕到那裏去??? 到大馬路上去搶佔道路空間嗎?
完全看不懂"政策"到底是什麼?


這是您的射箭畫靶亂拚奏

用數據亂掰這招只有我看得出 (當然別人也可能看得出)

還外來通勤車輛雪上加霜...
北市就是道路巷弄除特定限時汽車位之外,便於卸貨臨停,其他道路的汽車格位都應該全面改成機車格,作為電動機車未來普及之準備.
汽車就全部滾去停車場,沒場停的就不要開車來,沒場停等於沒路邊格停意思一樣,更不該開車.

下為真實案例,台灣遊客去日本自駕住民宿,周邊停車場全滿,問民宿主人怎麼辦?

日本民宿主人跟他說下客下行李後,請自行開車去市區找停車場停車後,再搭計程車來民宿...

汽車沒有停車位,真的是你家的事,只是看要轉移多遠而已...哈哈


機車趕出停車格就是收罰單啊,亂停汽機車都一樣,行人及大眾運輸通勤乘客最重要,所有地球上的先進國家都是這樣. 只有您還在傻傻的為台北市停車問題空擔憂....想太多.


不服您也講不過的,這就是事實及未來式...

herblee wrote:
消費者剩餘(consumer surplus), 要納入時間成本, 搭公車沒有比騎機車節省時間, 搭捷運上天橋下地洞耗時比不上機車時,收費加價在時間壓力下,同樣會騎機車, 機車的數量不會降下來, 不可能減量!


abc 亂用也用的很奇耙

直接用機會成本就可解釋了


abc 都知道要亂用更不難理解這政策的長期效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