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從頭到尾樓主犯了一個很嚴重的錯誤--> 隱匿(嚴重一點講叫做說謊)就是 "警察告誡樓主"的那段 完全隱匿不講一旦有所隱瞞 動機再單純(更何況也不是太單純 都跟蹤人家了)理由再正當、言詞再理性都是沒屁用
Anguguu wrote:隱匿(嚴重一點講叫做說謊)...(恕刪) 這是說話技巧樓主可是國立大學碩士畢業聰明的很=======簽名檔=======yuyu225413 wrote:小弟國立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碩士畢業,目前在新竹科學園區某公司擔任技術副理。...(恕刪)愛車: Mercedes-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事蹟: 敢檢舉我就跟監你
eeone2019 wrote:小弟國立大學電子工程學系碩士畢業,目前在新竹科學園區某公司擔任技術副理。...(恕刪)愛車: Mercedes-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事蹟: 敢檢舉我就跟監你(恕刪) 原來是在台灣所謂的"高級"知識分子阿不違規還會有這麼多事嗎
基於「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而去檢舉他人的就是檢舉魔人。對方真正的動機為何,只有他本人才知道,他說的理由聽聽就好。不過確定的是他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yuyu225413 wrote:最近很多人貼檢舉違規...(恕刪)
ryan00014875 wrote:去檢舉你村里長貪瀆沒?回家睡覺吧! 就是拿別人一點辦法也沒有,才一直在那邊呼籲要大家齊力去辦貪瀆,有證據,檢調一定辦,沒啥證據,只好看有沒有辦法弄個人多勢眾,真的是回去睡睡覺比較好。
jon8395 wrote:雖然沒被檢舉過,但絕對支持檢舉人公開透明化,甚至可以成立一個類似爆料公社專門的網頁放檢舉人照片影片,要不然這些躲在暗處的檢舉人心理也不舒坦,見見陽光至少讓他們身體可以健康一點..(恕刪) 警察抓你都敢秀出警員名子. 但抓耙子最怕攤在陽光下即然那麼有正義感很想當交警, 何不坊跟警察一樣用實名制告知被檢舉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