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冰棒 wrote:你知道法規有寫要讓道嗎???不知道???(恕刪) 後車按鳴喇叭示意要超車後,法規要讓道,前提是在可超車的路段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關於汽車超車第1款及第2款已經先規定:山區彎道、雙黃線、以及交叉路口等禁止超車路段,不得超車了第3款是符合前2款條件下,超車前、應先按1~2聲喇叭或變換燈光示意前車第4款是符合前3款條件下,且車前路況無障礙,後車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第5款是前車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前2個條件都不符合可超車條件了,後車按個兩聲喇叭、閃個燈,前車就要立即無條件讓道?你去問問警官或法官,這條是這樣用的嗎?要讓,也等等到安全、可超車的路段才能讓啊!arthur99 wrote:北宜速度較慢的大車都會主動讓車,而且會等到安全路段再減速靠右,並打燈提醒後車超車....(恕刪) 說的對等到安全路段再減速靠右.....不是後車按了喇叭就無敵,前車要立即讓道
鯊魚冰棒 wrote:所以樓主的影片裡面沒(恕刪) 這說法其實很有盲點今天假設前車也趕時間,但他是安全駕駛,就開到速限而已,後車也趕時間,但他技術比較好那為什麼前車必須要減速靠邊拖慢自己進度呢?為什麼不是後車禮讓前車?例如排隊,今天我也是排隊付錢,你也是排隊付錢,我趕,你也趕為什麼前面不讓就是「沒品」呢?
山路正常行駛下, 若後方車輛明顯車速較快而且有超車意圖,我一定會在較大路幅處減速靠邊示意讓後車通過,因為:1. 車上有一家老小, 開車以安全為重, 讓個車無傷大雅2. 與其花時間在山道上關門, 再把錄影拿上來論壇討論, 我寧願去做更多有意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