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ABBL wrote:
我看乾脆叫他老爸在<<人民日報>>上面刊個道歉啟事好了,
這樣才夠屌~...(恕刪)

GOOD IDEA !
唉,真是大牌,不動如龜山。其實龜起來也好,這樣就不會再有救護車被擋了...

nomorerainyday wrote:
唉,真是大牌,不動如...(恕刪)


人在機場,出國前在推。
一定要逼他出來,要不然每個人有樣學樣,擋救護車,之後躲起來沒事。
那以後救護車的存在意義就沒了。

只要一天不把他逼出來,將來是會有千千萬萬的中指蕭!

上班前再推
如果這樣就算了
這個社會以後會變成怎樣?


"(中天新聞) 惡意擋救護車的蕭姓博士生,3日傍晚透過中央社發表道歉聲明,但網友砲聲隆隆,批評中指蕭可以透過部落格,也能用傳真,國家通訊社為什麼要替中指蕭服務,幫忙發表道歉信,過去府院重大訊息,都透過中央社發布,網友諷刺,難道蕭姓博士生比總統還大。"

是的...數十萬民意發聲還不動如山.... 媒體 名嘴 警方 台大 都配合

蕭家是比馬總統大很多...

請問一下 :
要檢舉新店警局分局長、副分局長,
要往哪啊檢舉啊?
我覺得很可惡!
副座才放完砲! (蕭家說沒被害家屬地址! 警察沒喔? 騙人!)
分局長又來可沒呼吸論!
夠扯!
哈哈
莫非當天開車的是 中指蕭 的................老豆

所以打電話去節目解釋和關說,想盡辨法都要把事情搓圓的都是............蕭爸

難怪大家一直要中指蕭踹共都請不動

因為他想講的是 狼嗯系哇抬吔
小星星變奏曲 wrote:
這話聽起來比較像在暗...(恕刪)

台大:肯定 消防隊:看不到悔意


〔自由時報記者王述宏、陳怡靜/綜合報導〕阻擋救護車、被網友謔稱「中指蕭」,昨親筆寫下道歉信,由蕭父送到中央社;蕭父說,事發後,兒子雖經老師、教會開導,情緒迄今仍不穩定,生活在恐懼中,家人必須隨時陪伴。

但消防局新店分隊小隊長汪方正說,案發迄今,蕭明禮未到隊部上表示歉意,讓人看不到悔意;新店警分局長金浩明表示,余婦被送上救護車前就沒有呼吸心跳,認定蕭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但仍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函辦。

台灣大學校方昨天說,蕭生終於克服恐懼、出面公開道歉,勇敢為自己行為負責,校方最近就會召開獎懲委員會,討論後續處分,小則申誡、大則退學。

哇可以這麼小阿, 小則申誡、大則退學,可以叫台大那些人公然想背書搽脂抹粉的具名站出來嗎?不會是快畢業了就這樣4466算了吧;怪啦,既未涉及過失致死罪嫌,傷害罪嫌函辦!?

一香(箱)、兩香(箱)、三香(箱)、四香(箱)、五香(箱) (老闆聽了很爽一直搬) 老闆,我要張君雅五香海苔一包
六弦琴 wrote:
可惜只能獲知論文名稱與摘要.無法一窺全文...(恕刪)

簡單,就看有無暨南大學的學生肯幫忙進去圖書館借一下就可以了啊...
離開學校有點久了...
一般是有一年後公開or立即公開,同時也分校內外,所以應該是可以調的到的!
(我的論文只要進學校圖書館網站就可以拿到全文了)
礙於個資法,不能公佈
看來已經有人搶先一步借出去了...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isdera wrote:
請問一下 :要檢舉新...(恕刪)


請向警政署督察室檢舉,

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 (02)2399581

但是,您也知道,咱們台灣,別的沒有,官官相護可是世界第一,

所以,還需要做個保險,去監察院向王聖人告狀吧!最好多找個人聯署送上去,免得被河蟹掉。

除了王聖人剛上任那一小段時間有點個幾把火外,我覺得所謂的監察院根本是螃蟹池,專養河蟹!

河蟹性寒,天冷時不宜多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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