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覺得這篇誇張到點,這樣的案件要檢討的是駕駛行為,與法治道德落實,硬是扯汽車的廠牌,這樣會讓人覺得這4位大學生已經夠不幸了,還要因為只是開了這台車繼續被消費,今天在台灣路上汽車品牌能見度高的確實是T牌,道路多少有事故發生,自然T牌也會出現較多的機率,無論是加害者或是受害者一方,只是希望說台灣這樣酒駕的案例層出不窮,大家紛紛提議拉高罰責,反觀想怎麼如何落實法治道德觀念於日常生活中才是重點吧,台灣就是很多抱者偶一為之又不會死,執法者又無法24小時全面監控僥倖的心態一出現,自己無形中影響了他人,這才是亂源之一阿
那酒駕的真的該死根本是藐視人命最好是判重刑但如果開的車不是toyota,那四位大學生命可能還在兩車相對速度才30km/h就能讓yaris後車箱往裡頭縮到不見可見這台車有多不安全還是停售比較好另外立法院最好修法加重酒駕刑責也最好立定較高汽車的安全標準才是
看到那台BMW前頭全毀,能讓BMW撞成這樣,BMW要開多快?哪台車能受得了?B牌比T牌耐撞,這還用說嗎?但是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B牌。安全性無限上綱,可能每個人都要開坦克車才能上路。說難聽一點,命是有分貴的跟便宜的。同樣是保險,有錢人保貴一點,窮人就少一點,甚至沒有。車這種東西就跟保險一樣,你負擔得起就買一份保障,負擔不起只好便宜一點保障少一點。T牌就完全沒有保障嗎?T牌不知道比摩托車安全多少?人窮很多事情都要屈就。因為我窮,所以我沒辦法開最安全的車,只能開便宜的車。沒辦法把媽豆,只能把檳榔西撕。沒辦法出國唸書,只能念國立大學。沒辦法買房子,只能租爛爛的房子。有些人就是出國唸書回來爸媽買棟房子給他,開BMW載媽豆出去玩。停紅綠燈的時候對著開T牌載檳榔西施的國立大學碩士說:怎麼有人會想要開T牌那種不安全的車阿?
第一.大學生根本沒錯第二.錯的是酒駕的人第三.要罵TOYOTA請不要用消費往生者的方式,只會顯得你很沒良心要指責就罵酒駕者跟TOYOTA把問題怪到大學生身上,就像是晚上出門買宵夜,遇到飆車族被砍死,反而怪他晚上出門"活該"我知道這社會病了,但請不要把你的"病態"帶到01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