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西濱嚴重車禍!21輛車連環撞「擠到變形」 死傷逾10人數字恐再增加

路人39 wrote:
你有你的同伴, 我有我的同伴
你的同伴呼應你很奇怪嗎?
有啥問題就說明你的論點反駁啊
淨講些沒用的廢話......難怪樓上有人說要略過你
你的言論邏輯不通
很簡單很基本的邏輯思考,提醒你之後還看不懂?
不知你是真看不懂,還是為了面子裝看不懂?
chiashin 410 樓 wrote:
再次證明你的邏輯思考不行
如果開在最高速限,哪來的堵塞行車?
沒有違規的前車要禮讓違規超速的後車?
=======================================
開國道內線要讓超速車嗎? 警察來解惑

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還要禮讓後方超速車嗎?

國道公路警察局今表示:
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超速,逼迫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前車讓道,本局將嚴格取締此等惡性違規,維護國道行車秩序。
(恕刪)
同車道怎麼可能迫近 ?
這 "未保持安全車距" 的問題, 根本無關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怎麼會將無關的二項 ﹝法律事實﹞ 混淆在一起 ?
高管規則8-1-3但書 :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有55m車距) →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只是授權主管機關改變原本 高管規則5 : 最低~最高速限之區間速限 (無55m車距, 都塞再一起,車距不足不能開快車)
路權規定是寫在但書前方的本文 , 8-1-3本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適用但書必先適用本文 , 豈有只看但書無視本文 ?

只是依照 ﹝限5﹞ + ﹝限6 ﹞標誌 之組合區間行駛 , 還是以單一﹝限5﹞標誌行駛 的問題
完全無關 能不能使用 "內側車道"
全都只是 速限標誌 的改變 , 因應 堵塞或不堵塞而改變速限
當 法規指明 依照 限5 + 限6 標誌 之組合區間行駛 , 用路人無條件遵守 區間速限
當 法規改變速限 , 指明 依照 單一限5標誌行駛 , 用路人無條件遵守此單一速限標誌
無條件遵守的"義務"(但書)怎麼可能變成 車道之使用"權利"(本文) ????
無論速限如何改變 , 根本不會改變 高管規則8 其車道之使用, 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所指定之內側車道(超車道)路權

這個函 的錯誤之處 , 已經在
高速公路自動讓道(討論 136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87978&p=14#80553081
高速公路自動讓道(討論 138樓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87978&p=14#80553198
說明過了

您拿這個錯誤函䆁,只自曝二件事實
1. 毫無基本路權概念
(a)倒退回蠻荒時代,以爲道路是先槍先贏?佔到位子就能無視法律之路權規定。
(b)居然不知道"路權"有範圍?
(c)錯把"速限"這項遵守義務當成使用權利(路權) , 權利和義務不分 !

2.未依法行政,公然違法
(a)違反高管規則6,超過16車/公里,最高速限行駛不成立,何來倒果為因的「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其它法規都不是規定??
(b)違反高管規則8,其車道之使用,應依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高速公路全都有設置"標誌", 根本就不是無設置者, 根本不必去看下方 8-1-3 但書規定
(c)違反高管規則11,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號誌指示、(不知道路權優位? 標誌高於規則嗎?)
(d)違反維也納道交公約第十及第十一條 ,
每一車輛之駕駛人應於情況許可範圍內使其車輛靠近順行方向車行道 (Carriageway)之邊沿(edge)
(e)違反安全規則101條,『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之規定
herblee wrote:
感謝您看完上面herblee...(恕刪)

對於你自相矛盾的論調,可能再說下去你會越貼越多,
利用沒人會看的大量內容,來掩蓋或迴避真正的問題點。
看到最後,還是沒有回答到問題......
我再講下去大概會被管理員刪文了吧.........
一直被你攻擊說我失憶、中文差、邏輯不好、卒啦、沒思考能力、沒料、沒內容、....都好,
你要攻擊,我沒意見,只希望在被刪文前能等到你回答我提的那些問題,而不是跳針的回文。
路人39 wrote:
口嫌體正直不善罷甘休的是你吧
到底是誰在陪誰啊
你的失憶、中文差、邏輯不好、卒啦、沒思考能力都是你自己的表現

好強的攻擊性,辯論沒邏輯,用罵的最快喔!
因為你想辯又沒料可以辯, 所以在找架吵的是你
不,我都辯了,但很明顯你都看不懂!若是看不懂,只會一直同一個迴圈轉不出來,你也只會一直罵,不回我的問題。
這裡是"討論"區, 不是你個人的FB, 推特, IG
只想自己發表自己的看法不想被打擾, 可以去你個人的FB, 推特, IG等社群發表

看不出你在討論,只會一直攻擊別人。
除了你我以外的網友是不是「別人」?
你再凹嘛

不要說凹不凹,何時要回答我,你說我沒思考能力還敢質疑別人!
我說我就是沒思考能力所以我不去質疑高公局,這樣有什麼錯?
你的意思是誰都能質疑就是不能質疑你嗎?

又在失憶症發作跳針了
沒人要你質疑高公局, 也沒說過你不能質疑我
我們質疑高公局的所提出的說明, 你質疑的是"我們"提出的"說明"
問題是你質疑我們根本提不出論點和我們辯, 只會盧我們為何不相信高公局
好, 我們也告訴你了不相信高公局的理由你又不認還是只會盧說我們的說明不一定是對的
你盧我們的說明不一定是對的那問你什麼是對的你又講不出來
最後沒輒了就講啥什麼你信你的我信我的, 那你前面質疑我們的說明是在盧個鳥啊~~

你也只是提出你的解讀方法,並沒有任何證明你這種解讀方法是對的,
你為何如此堅持別人不能質疑你?
高公局說一種、你說一種,你說高公局錯,為何我不能質疑為什麼你說他錯?
你也沒證明啊!
如果有人說你錯,我也可以質疑他為何說你錯。
跳針,是因為你一直回答不出同一個問題。
若面對別人的疑問提不出證明,明說即可,沒要強迫,
卻反說別人沒思考能力、邏輯差、中文不好、.....這不擺明了引戰嗎?

你覺得高公局講的比較有道理是你的自由
那我們認為高公局講的錯也是我們的自由啊
質疑我們講的不一定對提出你的理由來辯啊
你來盧就是想來辯
自己說不知哪個對不會辯那你盧我們講的不一定對是在盧個鳥啊~~

如果你堅稱你是對的,請提出你的證明,提不出證明也沒什麼,不必一直罵不信你的人。
說你不見得是對的就是在盧?我說不知道哪個是對是儘可能客觀,
我也可以說我認為高公局才是對的,但和你一樣提不出證據罷了。
你想推翻高公局的解釋,證據何處?語法依據?法條原意?
你們認為高公局是錯的當然是你的自由,
但如果提不出有力的證明,別人可以質問你原因。
問了半天你答不出來,反而一路強調說"都解釋了為何我還要信高公局"?
你的"解譯"也只是另一種解讀方法,如何證明是對的,一句也無~
你提不出證明卻堅稱是對的東西,卻要別人提出證據才能質疑,
這.......
別人質疑你,就是盧?
你質疑高公局,不是盧?
我說不知道哪個對,為什麼不能問你如何證明你的對?
為何要信你才不是在盧?為何不信你就是沒思考能力、邏輯差、中文不好、....?

我知道啊, 你的解釋就是你選擇高公局的解釋
我也說過了「選擇高公局的解釋" 難道不是在盧高公局的才是對的嗎?」
我也知道, 你說你選擇高公局的解釋不是因為高公局講的對

哇!講了N百遍你終於懂了,但怎麼還拿出來自我打臉,強!
既然你選擇高公局的解釋不是因為高公局講的對, 那你憑啥質疑別人說高公局不對?
你的邏輯仍然這麼失敗啊?

憑啥?憑你沒提出證明啊!我只是"質疑"而不是說你不對,
你只要提出證明或原因,不就好了?為何不能質疑?
像我早就說明為何選擇高公局的理由了不是嗎(因為他是執法單位)?
來吧,哪部文法書有寫支持你的解讀方式的?
或你從何知道法條原意是你說的那樣,請發表!

沒打哈哈啊
一般情況你要拿一般情況的法條來講啊, 所以你的假設很好笑
政客最喜歡你這種人了~~(大笑)

別打哈哈,先回答我一般用路人要採信高公局還是採信網友不同的說法?

還在我追殺你?
是你在追殺我才對, 口嫌體正直一直在盧
沒看到我證明我講的是對的?
現在是不只失憶還加上失明了?
自己爬文吧

我說不想辯你就說我沒料,我辯了你反咬說我在追殺.....
我說你信你的、我信我的,你卻要我說出憑什麼質疑你。
你想我怎樣?
我是看不到你的"證明",幫我找一下吧!

好用啊, 可以一直用來打你的臉...
又忘了自己前面自稱高手啦??
唉~~

自己曲解別人的意思,得意洋洋拿來自己以為在打臉.....好吧,給你用。

你跳針我當然用前面的回答跟著跳囉
還是你覺得複製貼上比較好?

你要回我還是只想耍嘴皮?
你說我沒思考能力還敢質疑別人,我說我就是不知道所以我不去質疑高公局,
有什麼問題?你還在下一篇自己補上"別人"指的是你自己,
但還是不回答我為何我不能質疑你卻"必須"質疑高公局。


你和他的程度一樣
都是愛來盧卻又不會辯, 不是嗎?

看吧, 我拿出了你強迫我們信高公局的證據
你卻拿不出我強迫大家不要相信高公局的證據
誰在追殺誰, 誰在強迫誰, 不攻自破
呵呵呵

你的自我解讀能力實在令人懷疑你自稱很好的中文能力....
我強迫你們信高公局的證據?哪句?
我是拿不出你強迫大家不要相信高公局的證據,
但我相信高公局就被你說成沒思考能力、邏輯差、中文不好、卒啦、失憶、....加上一路追殺到底。
喔,這確實不算強迫啊,呵呵!
路人39 wrote:
酷里斯帝 wrote:
好喔!說我扣誰帽子講誰改法條是吧?
你自己爬文一下囉~看到底是誰在說誰改法條,再來討論中文看懂了沒。

虛張聲勢這招沒用啦~~

就你在那邊"唷唷唷"那段啊,超好笑的,打臉到論文哥還以為是我說的啊?
去看懂了沒?一直說別人中文差,自己卻一堆意思都看相反~

你看看, 其實一直在腦補的是你自己, 我何時崇拜他了?
我跟你不一樣, 你因為高公局講的就盡信
我說對單純是針對講的內容
這就是有無獨立思考能力的差別
大家的意思? "大家"是指誰?
我打臉他你確定? 倒是我說的不對他會來打臉我, 放心

看來沒人講明,你都不會知道.....
去看看那篇"大家"在爭什麼吧!

所以才說高公局講錯啊, 你的邏輯真的是沒救了

你真的知道什麼是邏輯?
你說"何來.....之說?"
我說"高公局有說",
接著你凹說"高公局講錯"。這是你的邏輯?
那我可以接"請證明高公局為何是錯的"嗎?

他跟你一樣啊, 一丘之貉
在台灣一堆車違停在路邊沒故障也在打雙黃燈, 不是違停燈不然是啥?

那是危險警示燈,
不管是不是違停,警告後車小心撞上,叫危險警示燈有什麼問題?
chiashin wrote:
你的言論邏輯不通
很簡單很基本的邏輯思考,提醒你之後還看不懂?
不知你是真看不懂,還是為了面子裝看不懂?

我覺得那位仁兄是真的看不懂,
這幾天的一來一往,大概了解那位仁兄的程度了......
很多明顯的矛盾之處他都沒搞懂~
就連別人在爭論的點是什麼都弄錯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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