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9904 wrote:
我解讀啥東西了~
我不是有引用你的話來回覆了嗎?你在引文把它刪了,再來問解讀啥東西,又是何意?
好吧,我再引用你的解讀(我主要是回覆你這個結論)
rx9904 wrote:
...常用的理由例如「又沒紅線」、「又不是合法車庫」...等等,在裁判書中都被法官一一否決..
如果你覺得,我誤解你的意思,可指教。但不要說你沒解讀啥。
rx9904 wrote:
開頭就說引用了! 狀況一樣是窄巷停車無劃線我才引用這篇的! 狀況不一樣引用的屁~
你不是針對樓主的case回復,那是在回復甚麼鬼? 誤導大家對這件案子的看法嗎??
樓主狀況你又清楚了?車庫合法嗎?巷子幾米?(你光從照片下定論,我不敢)
如果你真覺得該巷口低於5米,可給樓主該處罰修例56條第五項建議,我給你拍拍手!
但你的結論是"常用的理由例如「又沒紅線」、「又不是合法車庫」...等等,在裁判書中都被法官一一否決"就是錯的。
通常交警不會這麼沒知識,只要是窄巷,說了還不移車,立刻就會開單。
扯車庫合不合法,劃不劃線都是多餘的!
我上星期才碰一次,窄巷停了一輛車,導致我車子無法通過。找了附近幾個店家都說不是他們客人的。
打電話叫警察,他問我找過附近店家沒,我說找了。他就立刻拍照開單,也打電話找拖吊車。
最後有沒吊成我不知道,因我有事不能在那耗著。
吳小胖1229 wrote:
上新聞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23/761130.htm
結論是,以後只要沒劃紅線,大家就儘量停囉
反正政府合法給你停車的空間,警察也無法開單或拖吊
那些還想有的沒有的騎樓或是透天屋主,保重囉…)
我還是要提醒,人家車庫若是合法的,還是不能停。
人家出示證明車庫合法,你還不開離,還是會被告。
交警只管道路,只要沒劃線,沒禁停標誌,也不是窄巷,依他的職權範圍,停車是合規定的。
車庫若是合法的,有較熱心的交警頂多會勸離,不會開單(因為擋住車庫是民事糾紛,不是交通違規)。
重點是,你不離開,屋主有權告你民事賠償的。(交警不會,因為民事不歸他管)
前面有人提可告強制罪,我是認為大牽強了。
強制罪的要件是:強暴或脅迫
需有明顯的強制犯意和行為。
例如A,B兩車相撞,雙方互告強制罪(限制了對方無法行使開車到目的地的自由)是不成立了。
因為事件起因並不帶有強暴或脅迫。導致對方開車自由受限也不是目的。就是車禍而已,依雙方錯誤比例賠償,就醬。
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法律有時就是狀況差一點點,論述不同,法官不一樣都有可能出人意表的判決。
但以擋車庫,要告人強制罪刑事,我覺得成立的機會不大。
刑事涉及到刑責,不是錢可以了的。所以判起來嚴謹,訴訟也耗時日,還是民事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