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請問有人看過最近的美國貿易障礙報告嗎? (四)汽、機車:台灣之交通部於2007年開放550 CC以上之重型機車行駛大部份快速道路,並於2009年委請公路總局研究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可行性。交通部於研究完成後,認為我國並不適合全面開放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因此繼續限制550 CC以上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2011年11月8日,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2012年起550cc以上重型機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
RMFISH2 wrote:(四)汽、機車:台灣...(恕刪) 幫你補上出處經濟部http://www.moea.gov.tw/Mns/otn/content/wHandMenuFile.ashx?menu_id=5710
好運今年輪到我 wrote:交通部公告反對重機上國道仍然是大部份人反對加南部縣巿政府不支持,所以重機仍不開放上國道!...(恕刪) 進wto政府答應的條件,美國非關稅貿易障礙的壓力,中央三讀通過的立法,地方政府的反對所以決定不開放,原來最大的是地方政府,滿有趣的。
tansywen wrote:進wto政府答應的條件,美國非關稅貿易障礙的壓力,中央三讀通過的立法,地方政府的反對所以決定不開放,原來最大的是地方政府,滿有趣的。 地方政府要聽取地方民意的心聲,沒有錯啦。與其抱怨,你們還是把形象搞好,爭取多數民意的支持吧,這樣會比較實際。
hjfrank wrote:地方政府要聽取地方民意的心聲,沒有錯啦。與其抱怨,你們還是把形象搞好,爭取多數民意的支持吧,這樣會比較實際。 今天騎在市民高架與環東還被逼車咧,一點品德也沒有的四輪駕駛有形象嗎?沒有,但照樣還是上國道。可證明建立形象是一件浪費時間又無腦的事:與路權無關。大型重機上國道在法律都已經通過了,地方政府有意見就要在立法當時就反應不是在法律都立了才來靠腰。雖然我知道台灣的法律有跟沒有是一樣的但我頭一次聽到地方政府意見可以決定法律是否墊行…彰化縣獨立成彰化國了是嗎?
hjfrank wrote:地方政府要聽取地方民意的心聲,沒有錯啦。與其抱怨,你們還是把形象搞好,爭取多數民意的支持吧,這樣會比較實際。...(恕刪) 那要跟美國談判牛肉進口派里長去就好啦,里長沒空的話,巷口賣鹹酥雞的也可以是吧,wto多好談啊~
finjerry wrote:但我頭一次聽到地方政府意見可以決定法律是否墊行… 之前通過的合法成立性專區不就是如此?中央已經立法通過認定性專區屬合法但能不能設,由地方政府自理地方不設美其名是顧及道德感受實際上是設了就沒油水可撈現在地方不設性專區,但八大行業包括色情理容茶店處處可見地方警察機關定期收保護費,地方政府官員及民代也是定期收關照費依中央來行政,你叫地方去向誰撈油水?地方跟中央不同步中央跟民意不同步這都是見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