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yurue wrote:
用最高速線行駛內側車道,只會妨礙到超速行駛的車輛。

主張內側車道 [非超車車輛不得使用] 的人,滿高比例都是想,一路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駛。

這又回到錶速問題,
全臺用路人都以你的錶速為準?
比你快就是超速,
我開在中線沒超速還可以反超內線,
我也可以說龜在內線的都未達最高速限.....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yurue wrote:
用最高速線行駛內側車道,只會妨礙到超速行駛的車輛。

主張內側車道 [非超車車輛不得使用] 的人,滿高比例都是想,一路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駛。...(恕刪)


非常同意

合法不超速才有一些人所謂的"路權" . 超速 跟 龜速 一樣 , 都是違規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法律的執行有無罪"推定"原則
法律的創立有"擬制"原則

推定可用反證推翻
擬制無視真實
舉個例子,超速必須有證據才能開罰
機車不論騎的多快都視為慢車

回到超車道議題
法律說"內側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
有說沒超車能進超車道?
直接就通通當成"超車後"了
所以,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不是超車,開在內側車道
通通"視為"占用
8924132 wrote:
法律的執行有無罪"推定"原則
法律的創立有"擬制"原則

推定可用反證推翻
擬制無視真實
舉個例子,超速必須有證據才能開罰
機車不論騎的多快都視為慢車

回到超車道議題
法律說"內側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
有說沒超車能進超車道?
直接就通通當成"超車後"了
所以,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不是超車,開在內側車道
通通"視為"占用
...(恕刪)


在高速公路上並非如此 . 大家已說了N遍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點: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只要合乎上列規定 , 就是合法/正確行為 .

-----------------------------------------------------------------------------------------

至於扯到是否最高速限 ? 錶速是否正確 ?

不就又回到車速準不準 ? 誰判定的問題 .

超速或者龜速 , 不是誰的車 , 或者gps說了算 .

是看 紅斑馬的執法 .

超速/龜速/占用內側車道 等 , 都是違規行為 , 並沒有誰比較高尚的問題 .

更別說小部分 超速+惡意逼車等 , 那些嚴重違法行為了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jiuanwenbaobai wrote:
在高速公路上並非如...(恕刪)

你也知道有沒有超速是看紅斑馬,
那後車比我快=超速是?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G-PLUS wrote:
你也知道有沒有超速是看紅斑馬,
那後車比我快=超速是?...(恕刪)


老話一句 : 速度不是你或我或誰說了算 .

你怎知他不是最高速度呢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jiuanwenbaobai wrote:
老話一句 : 速度...(恕刪)

同樣的問題,
既然速度不是你或我或誰說了算
要如何主張已經是最高速度呢?

個人開車習慣,
有持續超車需求就持續開內線,
中線前方淨空就切回中線;
開車上路要隨時注意週遭人車的互動,
而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jiuanwenbaobai wrote:
在高速公路上並非如此 . 大家已說了N遍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點: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合乎上列規定。

只要合乎上列規定 , 就是合法/正確行為 . 茶
-----------------------------------------------------------------------------------------
...(恕刪)

不懂您要如何 合乎上列規定 ????
您可以把速限由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自行調整為 最高速限行駛 ?
還是您的車速儀表和速限標誌是連動的 ? 您開過去就自動轉換"速限" ??????

8-1-3 但書是變換了 高管規則5 的規定 ! 條文說的是更換速限行駛了!
(您爬上路邊標誌去更換?)
和用路人的車速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8-1-3 但書 說的不是速限轉換?
沒有經由(8-1-3 但書)之速限轉換 ? 您遵守那一種速限(那一面標誌) ??????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表示此時沒有最低速限了! 此時不是依據 高管規則5『 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只採取二面速限標誌當中的一面 ! 上方的那一面 !
"速限" 不是用路人能決定的!

法規只有一條嗎?能說只要合乎上列規定 , 就是合法/正確行為?
法規是環環相扣!
高管規則 6 說了什麼 ? (最高速限行駛是有條件的!)
這個『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就規定於 高管規則 6 !
高管規則6的規定, 110km行駛, 必須有55m車距
車距能自行決定嗎 ? 1公里內擠入17台車, 就沒有55m車距 ! 這由車流密度來決定! 不是用路人!
內側車道有兩種速限! 依車流量(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改變
低車流量(有55m車距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改速限 → " 最高速限行駛" (依據速限標誌上方那個速限標誌行駛)
高車流量(無55m車距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 回到原速限區間 !


在車流量高, 沒有55m車距時, 內側車道速限回到 高管規則5(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在車流量高, 沒有55m車距時, 硬要 110km行駛 ? 違反高管規則6及11 未保持安全車距 !
又如何能合乎上列規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8-1-3但書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根本說的 不是用路人的車速 !
最高速限"是速限標誌


最高速限 是 速限標誌 !
最高速限 是 速限標誌 !
最高速限 是 速限標誌 !

"速限標誌" 還有 最低速限? 加上最低速限組成 速限區間 (高管規則5)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8-1-3但書,○○狀況下(條件) → 最高速限(適用那一面速限標誌?)行駛於內側車道(內側車道之速限!)
但書限縮解釋, "最高速限"只能解釋為『速限標誌』, 不能解釋為用路人之車速!

根本就不是在說 用路人的車速 !
用路人只能無條件遵守速限 ! 除此"遵守速限"之外, 不能擴張解釋 8-1-3 但書

jiuanwenbaobai wrote:
至於扯到是否最高速限 ? 錶速是否正確 ?
不就又回到車速準不準 ? 誰判定的問題 .
超速或者龜速 , 不是誰的車 , 或者gps說了算 .
是看 紅斑馬的執法 . ^++^
超速/龜速/占用內側車道 等 , 都是違規行為 , 並沒有誰比較高尚的問題 .
...(恕刪)


法規是 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 說的是什麼狀況下, 適用那一種速限!
根本不是用路人"是否最高速限" 的問題 ! 沒有關係! 根本不是在說這件事!
8-1-3但書根本不是在說是否最高速限 ? 錶速是否正確 ? 那是另外的法規 ! 無關 !
有關的是高管規則5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不是在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無關!


這種佔用是無路權的問題, 是該車在"內側車道"上,位置上的問題 ,影響到車距的問題! 不是車速的問題!

只要這台車在內側車道上, 它就佔去了 55+5m 長度的內側車道(高管規則6)(致堵塞), 它離開就多出 60m 的車距(不堵塞)
車距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是前面的車離開禮讓出來的!
某車於內側車道110km/h行駛, 並不是他車速上的問題
而是該車在"內側車道"上,位置上的問題 ,影響到車距的問題!
herblee wrote:
不懂您要如何 合乎上列規定 ????
您可以把速限由 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自行調整為 最高速限行駛 ?
還是您的車速儀表和速限標誌是連動的 ? 您開過去就自動轉換"速限" ??????

8-1-3 但書是變換了 高管規則5 的規定 !
如果沒有經由(8-1-3 但書)之速限轉換 ? 您遵守那一種速限(標誌) ?????? ...(恕刪)


現在新款的車 , 有一種裝置叫 "定速" , 呵呵 .

定速的 , 目前當然還是駕駛者(手動操作) .

不久的將來 , 應該可以自動駕駛吧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jiuanwenbaobai wrote:
現在新款的車 , 有一種裝置叫 "定速" , 呵呵 .微笑

定速的 , 目前當然還是駕駛者(手動操作) .

不久的將來 , 應該可以自動駕駛吧
...(恕刪)


您看懂 "最高速限" 是速限標誌 嗎 ?

您的車有定速裝置, 連動到路邊的標誌上, 指揮路邊 『速限標誌』 的變換!
您通過時, 就連動到路邊的標誌 ,您車速110km, 路邊速限標誌就會配合您的車速110km? 標誌會自動顯示為最高速限110km/h! 把最低速限60km那面標誌自動藏起來! 不顯示?

而且還會自動管控您周邊 1km 內的車, 全部都聽您"定速裝置"的號令, 自動調整為每公里不超過16台車, 管制會超出密度的那些車,不能進入離您一公里內的範圍? 讓您能永遠有55m車距?
以符合最高速限的條件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自動調整為 LOS C


這難度很高? 電影當中, 駭客接管了交通行控中心電腦 ,可能都還辦不到 !
除非您還 駭 進您周邊每台車駕駛的大腦, 運用外星人"心靈控制", 讓周邊駕駛自動閃開, 保持您周邊為每公里少於16台車, 讓您獨有55m車距, 才能110km行駛?

只要漏掉一台車,不小心跑進來第17台車? 17車/公里/車道(pc/km/ln)時, 車距 58.8m-5m=53.8m,變成 LOS D 了!
就不能 110km行駛了! 必須降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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