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救護車禮讓而遭開罰的處理方法!記車號!! 還有時間地點 再去監理站申訴 通常可以消除罰單題外話:如果是消防隊的救護車車後面一定會寫 XX91 XX92 或是XX95XX是消防隊的名子 例如台北縣中和國光分隊的救護車就是國光92如果有找到是哪個消防隊的 消防隊那邊一定會有出任務的紀錄這樣對駕駛申訴會更有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怎麼老是有這種心態可議的人死都要擋救護車 根本是到心理變態的地步現在法律是規定公務車輛有道路"優先"使用權為什麼不修法改公務車輛改成有道路"絕對"使用權呢?然後擬出罰責 這樣或許可以遏止這種歪風
剛剛去找一下網路新聞,救護人員要對那駕駛提告囉~救護車急送病患 遇惡駕駛擋道比中指【聯合報╱記者沈旭凱、楊峻傑/新店報導】2010.12.25 02:51 am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昨晚在新店區北新路執行病患救護任務時,遇到一輛轎車疑似蓄意擋道,轎車駕駛還不滿地對救護車比中指,整個過程被行車紀錄器拍下,消防隊已向江陵派出所報案,將對駕駛提出妨害公務告訴。新店消防分隊救護車昨晚6時21分到新店中興路載86歲余姓老婦人送醫,當時老婦人重病昏迷,幾乎已無生命跡象,救護車十萬火急地要將婦人送醫急救,沿路還對老婦人施以急救,準備送往新店耕莘醫院。但因為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刻,救護車行經新店市北新路三段、大豐路口時,前方車輛大都靠邊讓行,唯獨一輛橘色的SMART小轎車沒有讓道,救護車駕駛一路鳴警笛,並對拒絕讓道的小轎車駕駛按喇叭及閃大燈,但對方不僅沒讓道,還出現疑似刻意煞車的危險駕駛行為,致救護車差點追撞。小轎車駕駛後來雖靠邊停車,但男性駕駛卻搖下車窗對救護車比中指,行徑相當囂張;氣憤的消防隊員將病患送醫後,決定到派出所對駕駛提出妨害公務告訴。江陵派出所員警將請駕駛人到案說明。【2010/12/25 聯合報】@ http://udn.com/
Tainaner wrote:看起來台北國還真冷漠在我們的南台灣80萬小城市大家遠遠一聽到救護車聲音如果是和自己同方向的大家就開始慢慢挪出車道來了不管是消防局公家的或是私營的一律禮讓個人在此生活數十年還沒看過例外的 大哥,選舉結束了,您的賴市長陳市長今天也宣佈就職了好嗎今天大家在譴責這個渾蛋只是個案,不特定哪個地區吧您們那裡人心那麼善良,要不要警察局全部撤掉,晚上睡覺大家都不關門試看看?
現在的學生,不可以打,打了會嗆老師、開老師槍;以前的學生,被打的半死,父母還很高興...古有云...不打不成器現在的年輕人,豐衣足食,不可一世,多數家中能力足餘;以前的年青人普遍家裡小康,必須自食其力...這個社會怎麼了...我猜開車的,年齡大概18~27歲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