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601 wrote:拜託看清楚一點好嗎?砂石車在過彎的時候把重機的車道佔掉一半把重機的路線給佔掉了所以重機才會撞上去好嗎? 看清楚影片跟我的回文好嗎?我沒有說百分之百是氣流的關係。但是影片中18秒的地方重機明顯往卡車那邊飄移過去,(離路邊水溝越來越遠)你要說是因為重機騎士技術不好自己不小心飄過去也好,要說被大車氣流吸過去也好。重點是你沒辦法證明哪一個是真。那你就不能否認氣流的影響!而且我要說的是,你沒有遇過不代表不可能發生。我開國道也沒出過車禍,那我可以說國道不可能會有車禍?
國內目前未對重機立鑽車縫的法,且實在太多人都不知道左右安全距離是半公尺,鑽車縫有他的安全優點與缺點,個人建議最好立法,且讓所有機車族,與大重族知道,還有試辦期間3個月,最好延長期限為1年,試辦後的民調,在決定開放 or 試辦期間延長,且針對惡行修法…還有把"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法,進行調整…不然真的無可避免時,無從舉證時,用這條去判分攤責任,根本蝦透了…在這邊提供美國加州鑽車縫模式(美國也只有加州可以鑽車縫,其他州通通不行,美國各州的法是有差異的,且可以獨立制定的,還有日本也不行鑽車縫)1. 車流 < 30 mph (46 kph) , 可嘗試車道分割旁邊無空車道時, 需待汽車空出適當空間2. 分割車道超車時, 請勿超越旁車 > 10 mph (16 kph)最大時速為39 mph (64kph), 車速過高易使旁車出現視盲點3. 大型重車 採車道分割 超車時, 盡量選擇較內側車道, 而非慢車道如在慢車道, 因盡速脫離兩車夾擊~~不可超過雙黃線4. 勿與卡車, 大型車 並行車道, 危險!!這四點,台灣的大重,與一般機車,就做不到了,當然也可以訂立嚴格禁止鑽車縫。不過我看依台灣,嚴格禁止是辦不到的…
真理之手 wrote:我們要的是對等路權 笑死人,你當大家在路上沒看過重機怎麼騎嗎?前面還有人PO重機蛇行的影片要來說服別人重機可以上國道。然後你跟我說你們要的是對等路權?我剛剛騎車回家的路上,才看到一輛紅牌遇到紅燈大拉拉的從其他車子中間鑽到最前面的機車停等區裡面等紅燈,對等路權?跟誰對等?一般機車還是汽車?說說看!還是上國道就要跟汽車對等,塞車時就要跟一般機車對等?等你們騎重機的自己把自己的駕駛觀念跟習慣導正後,再來要求跟別人一樣的路權。我知道你會想要說汽車違規的也不少,但是就比例上來說,重機違規的比例大太多了。而且發生事故時機車的死亡率也比汽車大太多了。
vivian93 wrote:看清楚影片跟我的回...(恕刪) 以重機當時入彎的速度出彎後外拋很正常好嗎?我什麼你就一定要在那裡硬拗?時速110雨水會打傷人的事也是,你自己既提不出案例,我也用我親身的經歷告訴你根本就不會怎麼樣,你還是要硬拗說沒有案例不代表不會發生,是有沒有這麼愛硬拗啊?
K601 wrote:那這個影片能說服你...(恕刪) 最好別再針對車種了,記得嗎?大重版就凹過囉,最重要的還是人,還不如想想怎麼訂立針對大重的法吧,你在這邊越跟車種過不去,就越降低民調…離開放就越遠…
K601 wrote:以重機當時入彎的速度出彎後外拋很正常好嗎?我什麼你就一定要在那裡硬拗? 我硬拗?是誰說"跟氣流完全沒關係"的?是誰說別人腦捕的?請你告訴我你要怎麼證明重機靠過去完全不是因為氣流的影響?我可沒有說那一定百分之百是氣流的原因喔,是你們再說那一定不是氣流的原因。所以請你們證明那不是氣流的原因應該很合理吧!
K601 wrote:那下面的影片影片能說服你汽車不該擁有國道路權嗎? 你問我嗎?不能!我前面就說了,這種事情開放與否就看你的風險承受度而定,就像飛機失事的新聞無法說服我不搭飛機一樣。那你要問為什麼我不支持重機上國道?前面我也說過,以台灣的駕駛環境跟路況,太危險!危險到超過了目前的風險承受度!就這樣!至於風險承受度怎麼定的?那就是個人的決定了。所以有的人支持開放有的人不支持。現在問題在於主管機關目前就是不開放!要嘛你們想辦法讓交通部的風險承受度上升(我認為很難),要嘛你們管好自己讓風險性下降。不然還有甚麼更好的方法嗎?
vivian93 wrote:笑死人,你當大家在...(恕刪) 所以大型重機紅燈 到車流前方等停 讓你礙眼了嗎法規只有明文規定國道 快速公路[紅盾牌] 不得並駛可沒說一般道路也不得並駛再說機車 不能停機車停車格 不能用機車停等區恩 說出去讓人看笑話嘛啥都要分4輪 2輪 然後 有了路權2輪就變成4輪?難道 女人可以當去當自願役 下面就會長出小gg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