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kd521 wrote:
遇到這情況通常我會再...(恕刪)
嗯...我也是這樣耶
不過通常是對向車道剛好有空位
只好請老大先過去站一下
30秒內到 在台北停車本來就分秒必爭
這樣算不好的事嗎?
是的話以後要改進了....
netx34 wrote:
你倒是可以撞撞看 告到法院會判誰贏
時速一百 跟時速20撞到人 都是撞到人
只要他提告 傷害罪免不了的吧
有必要為了一個車位 搞成這樣嗎
搞不懂妳的想法
比起站在車位佔位的人 我還覺得有人妳要硬插進去 還更過份
keeperv wrote:
就是這樣過了才講出來
而且我一直強調~倒退路邊停車的速度慢到連時速表都不會動
什麼20公里?有沒有開過車阿?倒車時速20公里路邊停車?可能是我的技術太爛~我辦不到
我的經驗是用非常慢的速度停進去,佔位的人會自動讓開
他如果用生命來跟我賭,躺在停車格佔車位我就投降,但是目前沒有遇到過
對阿"有必要為了一個車位,搞成這樣嗎"?這句話是該對那些缺德鬼車子沒到就人下去佔車位的人說的吧
我過分?這年頭是怎樣,沒有是非喔?
這種人的行為跟"我先看到車位 所以車位是我的"有什麼兩樣?
法律是道德的邊界,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夠規範
缺德就是缺德,不要動不動就拿法律來說嘴,還傷害罪咧
...(恕刪)